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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02 深市 炬申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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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申股份: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001202            证券简称: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 58,308,986.28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5,830,898.63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95,903,856.11 元,并扣除公司 2023 年度现金分红 37,891,110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10,490,833.76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08,277,961.67 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综合考虑目前经营与财务状况,公司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拟以目前公司总股本128,800,000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496,300 股)的股本总额 126,303,7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 3 股,预计合计转增 37,891,110 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166,691,110 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此外,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因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相关指标


 项目                        2024年度      2023度        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37,891,110    19,964,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1,571,133.83 62,187,178.67 40,298,004.28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208,277,961.67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110,490,833.76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57,855,110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61,352,105.59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57,855,110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 否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57,855,11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合理性说明

  1、公司所处大类行业为现代物流业,公司需要留存一定的资金以满足公司投资建设、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需求,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并提升公司防范相关风险的能力,故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本次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等,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运营和投资建设需要。

  2、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3、《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4、公司将努力提升经营业绩和经营质量,为投资者创造更大价值;同时将继续秉承加强对广大投资者的回报理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要求,积极履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持续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

  综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与公司经营情况等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均为0元。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综合考虑目前经营与财务状况,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拟以目前公司总股本128,800,00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496,300股)的股本总额126,303,7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预计合计转增37,891,110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166,691,110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此外,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因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1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