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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东电力: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闽东电力: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4临-
                            14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
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34,511,926.85
元,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578,361,738.60 元。2023 年母公司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为 247,208,155.19 元,按 10%提取法定公积金 24,720,815.52 元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222,487,339.67 元;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293,752,821.36元。

    《公司章程》规定“任意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
十。”“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鉴于公司目前处于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发展阶段,且 2023 年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低于合并报表数,故拟按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百分之四十比例进行现金分红,并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57,951,45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91,590,291.00元,剩余的未分配利润为 130,897,048.67 元结转以后年度留存。
    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不提取任意公积金。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目前处于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发展阶段,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及政策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红预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
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预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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