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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志股份:关于与UOP签署绿色和可持续发展新技术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9

诚志股份:关于与UOP签署绿色和可持续发展新技术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9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 UOP 签署绿色和可持续发展新技术战略合作

            谅解备忘录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关于绿色和可持续发展新技术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仅在于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股份”或“公司”)与优欧辟环球油品工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UOP”)表达双方的合作意愿,进一步的合作将基于双方将要协商签署的确定性协议,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2、《备忘录》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3、《备忘录》并不涉及具体项目和金额,双方具体合作项目与金额均以日后实际合作中签署的各项正式协议为准。后续合作项目、合作方式等具体工作,公司将在充分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分步推进,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一、签署《备忘录》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公司的低碳转型发展战略和 UOP 先进可持续技术的应用,公司与
UOP 有意在多个领域进行战略合作。因此,双方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签署了《关
于绿色和可持续发展新技术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

    二、合作方 UOP 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优欧辟环球油品工艺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ZHONG LI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 430 号一号楼 4 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用于生产石化产品、石油精炼产品、石油和天然气生产和再生燃料与化学品工业的各种催化剂、吸附剂及其相关产品和机器设备;用于制造业、化学工业、钢铁工业、燃料乙醇、天然气工业、再生燃料与化学品工业和其他相关工业的分子筛、以氧化铝为基础的产品及其相关产品和机器设备及其零部件(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合成材料、专用化学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及其零部件、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及其零部件、特种设备及其零部件的进出口、批发及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其相关配套服务;各种催化剂、吸附剂、分子筛和以氧化铝为基础产品和机器设备的研发和设计,石油精炼、石油化工、石油和天然气生产和制造业工艺技术的研发、设计及自有技术的转让;并向上述和其他相关行业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霍尼韦尔(中国)有限公司持有 UOP100%的股权,UOP 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备忘录》的主要内容

    1、合作范围

    双方以建立长期战略性的业务合作为目的,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如下事宜达成一致理解:

    (1)本备忘录的根本目的在于表达双方在废塑料循环制绿色烯烃、二氧化碳制可持续航空燃料(SAF)等领域的合作意愿,进一步的合作将基于双方或其关联公司将要协商签署或是已签署的确定性协议。

    (2)双方同意首先在下列领域积极开展合作,双方在本备忘录签署后将邀请中美相关科研机构、知名企业、行业协会等共同组织成立碳中和研究院,指定专人负责不限于以下项目的研究和合作,并根据双方需求逐步实施项目,双方高层应建立定期会面制度。

    1)诚志股份与 UOP 希望就 UOP 的废塑料化学回收 Upcycle 工艺技术的应
用进行合作,探讨建立年处理量为 3 万吨的先进废塑料再生工厂,并进一步延伸绿色能源化工产业链。


    2)诚志股份与 UOP 希望探索在烯烃产业链的上下游相关应用场景,就潜在
的二氧化碳碳捕集及利用--生产可持续绿色能源进行合作。

    3)诚志股份与 UOP 将探讨潜在的合作可能性,利用 UOP 的新技术如 NEP
等,支持诚志股份以青岛基地为基础建立自己完整的绿色能源化工产业链。

    2、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备忘录应适用中国法律。若双方未能在六十(60)日内通过协商解决双方之间的任何与本备忘录相关的争议,则该等争议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其届时存在的规则进行具有约束力的仲裁。仲裁应在北京进行。仲裁裁决应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包括律师费)应由败诉方承担。

  3、保密

    任何一方应对基于本备忘录从其他一方直接或间接获得的信息保密,包括本备忘录及其内容以及项目相关的信息(统称为“保密信息”)。除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外,未经其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或公众披露保密信息。
    4、费用和成本

    任何一方因为执行本备忘录以及讨论或评估有约束力的合同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将由其自行承担。

    5、责任免除

    任何一方应确保不对其他方根据本备忘录提供的信息由于缺乏完整性或准确性进行索赔。就本备忘录的继续、放弃任何协商或终止包括所造成的任何后果,一方不应对其他方或其附属公司及代理提出索赔,包括但不限于惩罚性的、附带性的、实质性的、其他直接或间接对商业信誉的损害。

    四、《备忘录》的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1、UOP 作为霍尼韦尔特性材料和技术集团的重要成员,在化工领域具有雄
厚的人才储备和技术积淀。本次合作有利于公司与 UOP 建立长期、稳固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双方发展共进,同时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行业影响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备忘录》的签署,是公司积极践行国家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发展战略以及绿色转型提供全球可持续发展新机遇的具体体现。公司和 UOP 拟在废塑
料循环制绿色烯烃、二氧化碳制可持续航空燃料(SAF)等领域展开关于合作的探讨,如后续合作能够顺利实施,将有助于推动公司绿色可持续发展及现有化工产业链有效延伸。

    3、《备忘录》仅为双方表达合作意愿,具体合作事项尚待双方签订相关正式协议后予以进一步明确,不会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4、《备忘录》的签署和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1、《备忘录》仅为合作意愿,有约束力的确定性协议需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并将根据其具体内容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2、《备忘录》的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备忘录》涉及后续工作的实施与开展,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关于绿色和可持续发展新技术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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