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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87 深市 越秀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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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资本: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5-048
债券代码:149352.SZ      债券简称:21 越控 01

债券代码:149456.SZ      债券简称:21 越控 02

债券代码:149598.SZ      债券简称:21 越控 04

债券代码:148064.SZ      债券简称:22 越控 02

债券代码:148097.SZ      债券简称:22 越控 04

债券代码:148137.SZ      债券简称:23 越资 01

债券代码:148232.SZ      债券简称:23 越资 02

债券代码:148353.SZ      债券简称:23 越资 03

债券代码:148836.SZ      债券简称:24 越资 02

债券代码:524083.SZ      债券简称:24 越资 Y1

债券代码:524248.SZ      债券简称:25 越资 01

债券代码:524297.SZ      债券简称:25 越资 03

债券代码:524298.SZ      债券简称:25 越资 04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
别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2025 年 8 月 22 日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
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5)和《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现将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决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8 月 28 日下午 15: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28 日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63 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恕慧。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5,017,132,462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8,269,991 股,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4,998,862,471 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74 人,代表股份 3,933,764,6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693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7 人,代表股份 3,234,237,7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6995%;出席网络投票的股东 467 人,代表股份 699,526,8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93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67人,代表股份 192,933,3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9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233,3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出席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66 人,代表股份 192,699,9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549%。

  3、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 候选人吴勇高先生获得同意票数 3,925,738,783 股;其
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数 184,907,484 股。

  1.02 候选人吴敏先生获得同意票数 3,925,723,090 股;其中,
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数 184,891,791 股。

  以上候选人的得票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基准)的 50%,吴勇高先生、吴敏先生即日起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公司同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同合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现有 12 名董事,其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发行债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30,020,8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48%;反对 3,212,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17%;弃权 531,05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何尔康、王天宇。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