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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87 深市 越秀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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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资本: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07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5-031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
别于 2025 年 4 月 3 日、2025 年 4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9)和《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现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6 日下午 15: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6 日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63 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恕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5,017,132,462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8,269,991 股,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4,998,862,471 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555 人,代表股份 3,931,715,5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652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7 人,代表股份 2,946,835,0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9501%;出席网络投票的股东 548 人,代表股份 984,880,5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02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547人,代表股份 185,860,9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18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2,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出席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46 人,代表股份 185,858,9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7180%。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28,883,3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80%;反对 2,162,6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0%;弃权 669,62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28,769,3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1%;反对 2,162,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0%;弃权 784,09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6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关于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28,847,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71%;反对 2,13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4%;弃权 731,04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6%。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关于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29,283,7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1%;反对 2,102,6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5%;弃权 329,18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3,429,0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916%;反对 2,102,6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13%;弃权 329,18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71%。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28,834,5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67%;反对 2,162,215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0%;弃权 718,8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3%。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何尔康、王天宇。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