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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78 深市 桂林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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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旅游: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17


  证券代码:000978    证券简称:桂林旅游    公告编号:2026-001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执行人

  3.涉案的金额:桂林桂圳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桂圳公司”)35%股权及 20 万元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桂圳公司 35%股权已变更登记至公司名下,桂圳公司已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5 日收到桂林
市象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象山法院”)出具的(2026)桂 0304 执 101 号之三《执行裁定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向象山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就与文良天、
刘美希、广西桂圳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事宜提起诉讼。2025 年 7
月 18 日,公司收到象山法院作出的(2024)桂 0304 民初 2063 号《民事判决书》。
  公司收到上述《民事判决书》后,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5
年 12 月 11 日,公司收到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桂 03 民终 3084
号《民事判决书》。具体详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二、本次诉讼执行情况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桂 03 民终 3084 号《民事判决书》生效
后,鉴于本案被告未履行该《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依法向象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6 年 1 月 15 日,公司收到象山法院出具的(2026)桂 0304 执 101 号之
三《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1.解除被执行人文良天名下登记的桂林桂圳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35%股权(2100 万出资额)的全部冻结;

  2.将被执行人文良天名下的桂林桂圳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35%股权(2100万出资额)过户至申请执行人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名下;

  3.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股权过户登记手续。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其他未结小额诉讼、仲裁
事项涉及总金额约 1,199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资产的 1.12%。其中,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仲裁涉及金额约 578 万元,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仲裁涉及金额约 621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文良天名下的桂圳公司 35%股权已变更登记至公司名下,桂圳公司已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6)桂 0304执 101 号之三]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