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QQ:86259698

000978 深市 桂林旅游


首页 公告 桂林旅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桂林旅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2


    证券代码:000978    证券简称:桂林旅游    公告编号:2025-035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以书面或电子文件的方式发给各位董事。
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9 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人数 0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经通讯表决,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工作需
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陈丽华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见附件 1)。

  2.经通讯表决,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工作需
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陈薇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见附件 2)。王小龙先生不再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

  陈薇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陈薇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广西桂林市翠竹路 35 号天之泰大厦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902


  联系电话:0773-3558955

  传真号码:0773-3558955

  电子邮箱:9411167@qq.com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3.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意见。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1 日

附件 1

                陈丽华女士简历

  陈丽华女士,1974 年 5 月生,大学学历,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
师,税务师。2008 年 6 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财务部总经理、桂林荔浦丰鱼岩旅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曾任本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财务部副总经理,桂林两江四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

  陈丽华女士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附件 2

                陈薇女士简历

  陈薇女士,1979 年 4 月生,本科学历,经济学专业,经济师。2000 年至今
在本公司工作,2008 年至今担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桂林资江丹霞旅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桂林荔浦丰鱼岩旅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贺州温泉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桂林荔浦银子岩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井冈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陈薇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