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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焰控股: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3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分别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和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初母公司报表账面未分配利润为 246,424,816.91元。2024 年度因全资子公司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分红 170,000,000.00 元,公司实现净利润 144,929,249.44 元,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14,492,924.94 元 和 扣 除 2023 年 度 分 红
164,475,452.20 元后,2024 年末母公司报表账面未分配利润为212,385,689.21 元。根据利润分配相关规定,公司 2024 年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212,385,689.21 元。

    为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同时考虑公司未来可持续

发展,公司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967,502,660 股为基数,
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9,025,079.80 元,占本年度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 13.67%,剩余183,360,609.41 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及其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251,550,691.60 元 , 占 最 近 三 个 会 计 年 度 年 均 净 利 润
(512,620,489.26 元)的 49.07%。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9,025,079.80    164,475,452.20    58,050,159.6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434,429,403.89  540,209,853.46    563,222,210.43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3,314,474,389.41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12,385,689.21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51,550,691.6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512,620,489.26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251,550,691.60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 9.8.1 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蓝焰控股《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1.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 30%的原因

  当前,全球宏观经济面临复杂多变的形势,对经济发展形成多维冲击,能源行业首当其冲,面临能源价格剧烈波动、供应链稳定性承压等严峻挑战。煤层气行业属于资金密集、技术密集型产业,具有投资开发成本较高、投资回报期较长等特点。尽管公司近年来在资源储量、深部煤层气勘探开发、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一定进展,但受整体经济形势影响,依然承受较大的资金和经营压力。

  在此背景下,公司基于对产业发展趋势的研判、行业特性的理解及未来战略发展的长远规划,同时考虑近年开发区块新井建设及勘探区块创新试验所需各项投资等因素,综合评估后拟决定对 2024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进行适度调整。这一决策旨在平衡短期股东回报与长期价值创造,既兼顾公司抗风险能力建设,也为把握能源转型机遇期、推动核心业务拓展和技术创新预留必要资金储备,确保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持续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补充营运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气井稳产高产、加快工程建设、推动勘探区块突破、开展前瞻性技术研究及日常经营需要等,从而提高生产能力,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近年来,虽然受市场环境、技术瓶颈等因素影响,公司盈利水平有所波动,但近三年净资产收益率仍维持在 10%左右,处于行业合理水平。

  3.为中小股东参与决策提供便利的情况

  公司根据需要将召开 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对可能涉及现金分红相关方案进行说明。同时,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4.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持续增强投资者回报能力。一是聚焦主责主业,科学精准施策,加强智能化排采管理,充分利用煤层气智能排采控制系统提升生产效率,同时优化设备选型、老井技术改造、加强修井管理等多种增产措施,激活增储上产新动力;二是加强勘探工作,完善施工工艺,充分利用“地震-地质-工程一体化”研究成果,扎实做好三维地震精细刻划,加强地质分析,优选布井区域,开展小规模精细化开发,推动勘探区块新突破;三是坚持创新驱动,强化数智赋能,不断提高自我攻关的能力,同时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及产业链内其他优秀企业的沟通交流,广泛开展技术学习,持续提升科研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培育转型发展新动能;四是全面深化改革,以连续两年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双百企业”为契机,深入开展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高效开展预算管
理、成本管控、清收清欠工作,探索建立 ESG 管理体系,持续提升管理效能。

  公司未来将结合宏观经济形势以及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按照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相关内容,继续优化利润分配方案,增厚投资者回报。

  (三)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资产情况

  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其他流动资产在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0.57 亿元、人民币 0.64 亿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0.48%、0.56%。不涉及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