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1-075 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配股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48 号文核准,宁夏东方钽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东方钽业”或“公司”)向截至 2011 年 10 月 24
日(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东方钽业全体股东,按照每 10 股配售 2.5 股的比例配售。
本次配股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 2011 年 10 月 31 日结束。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
下:
一、认购情况
本次配股共计可配股份数量 89,1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可配股
数为 422 股,全部为高管锁定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可配股数为 89,099,578
股。发行价格为 10.68 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主机统计,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提供的网上认购数据验证,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认购情况如下:
占可配售 占可配售 占可配售股
无限售条件股 有限售条件 A 股股东认购
项目 股份总数 股份总数 份总数比例
东认购 股东认购 合计
比例(%) 比例(%) (%)
有效认购
84,432,222 94.761 422 0.0005 84,432,644 94.762
股数(股)
有效认购
资金总额 901,736,130.96 94.761 4,506.96 0.0005 901,740,637.92 94.762
(元)
二、发行结果
根据本次配股发行公告,本次东方钽业配股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
89,100,000 股。本次配股全部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本次东方钽业原股东按照每股人民币 10.68 元的价格,以每 10 股配
售 2.5 股的比例参与配售,可认购数量不足 1 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指南(2010 年
版)》中的零碎股处理办法处理。
本次配股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1、向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配售结果
截至股权登记日(2011 年 10 月 24 日)收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
股总量为 356,398,310 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有效认购数量为 84,432,222 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
89,100,000 股的 94.761%,认购金额为 901,736,130.96 元。
2、向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配售结果
截至股权登记日(2011 年 10 月 24 日)收市,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
股总量为 1,690 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股东有效认购数量为 422 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 89,100,000 股的
0.0005%,认购金额为 4,506.96 元。
3、承诺认购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履行了其全额认购的承诺,合
计全额认购了 40,383,360 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 89,100,000 股的 45.32%。
4、本次配股认购股份数量合计为 84,432,644 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
89,100,000 股的 94.762%,超过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中关于“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视为发
行失败的限制,故本次配股发行成功。
本发行结果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认购获得配售的所有股东送达获配的通
知。
三、配股除权与上市
本公告刊登当日(2011 年 11 月 2 日)即为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配股除
权日),除权价格依据实际配股比例计算。本次发行获配股份上市时间将另行公
告。
四、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 2011 年 10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宁夏东方钽业股份
有限公司 2011 年度配股说明书摘要》和《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
配股发行公告》,投资者也可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宁夏东
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配股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公司股票自 2011 年 11 月 2 日起复牌。
五、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
法定代表人: 张创奇
联 系 人: 叶照贯 党丽萍
联系电话: 0952-2098563
传 真: 0952-2098562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28 号恒奥中心 D 座
法定代表人: 矫正中
联 系 人: 黄峥 刘存 牛旭东 吕灿林 袁志伟 刘吉锋 刘洪武
王禹夫 杨汉波
联系电话: 010-68573828
传 真: 010-68573837
发行人: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