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中通客车 股票代码:000957 公告编号:2026-012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6 年 2 月 6 日(星期五)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6 年 2 月 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2 月
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兴富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计 49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18,286,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6.8165%。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5 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 140,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36%。
(2)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
权代表共计 48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18,146,6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6.7929%;
(3)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与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9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2,363,82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719%。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
所宿扬帆、公真真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
通过下列事项:
1、关于推选何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类别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
股数 议该类有 股数 议该类有 股数 议该类有
表决权总 表决权总 表决权总
数比例(%) 数比例(%) 数比例(%)
总计 215,682,800 98.8071% 2,409,200 1.1037% 194,700 0.0892%
其中:中 19,759,920 88.3566% 2,409,200 10.7728% 194,700 0.8706%
小投资者
2、关于推选田景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类别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
股数 议该类有 股数 议该类有 股数 议该类有
表决权总 表决权总 表决权总
数比例(%) 数比例(%) 数比例(%)
总计 215,680,000 98.8058% 2,412,500 1.1052% 194,200 0.0890%
其中:中 19,757,120 88.3441% 2,412,500 10.7875% 194,200 0.8684%
小投资者
3、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类别 占出席会议该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
股数 类有表决权总 股数 议该类有 股数 议该类有
数比例(%) 表决权总 表决权总
数比例(%) 数比例(%)
总计 92,745,312 99.3571% 415,100 0.4447% 185,000 0.1982%
其中:中 21,763,720 97.3166% 415,100 1.8561% 185,000 0.8272%
小投资者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类别 占出席会议该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
股数 类有表决权总 股数 议该类有 股数 议该类有
数比例(%) 表决权总 表决权总
数比例(%) 数比例(%)
总计 209,214,300 95.8438% 8,889,100 4.0722% 183,300 0.0840%
其中:中 13,291,420 59.4327% 8,889,100 39.7477% 183,300 0.8196%
小投资者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宿扬帆、公真真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