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乡化纤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1 号)核准,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30,000万股。截止2024年5月8日,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3,602,144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7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868,999,975.68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验费、律师费、发行登记费等发行费用(含税)15,329,233.3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53,670,742.3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4]第 16-00003 号的验资报告。
2024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及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
安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北站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北站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储于在上述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募集资 项目已使用金 本年度使用金 期末银行
募集资金项目名称 利息收入
金金额 额 额 账户余额
年产10万吨高品质超细旦
氨纶纤维项目三期工程 25,000.00 25,000.00 25,000.00 17.17 0.00
年产一万吨生物质纤维素
40,367.07 40,367.07 40,367.07 6.37 0.00
纤维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6.71 0.00
合 计 85,367.07 85,367.07 85,367.07 30.25 0.00
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 2024 年 9 月注销。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分别于 2013 年 12 月 27 日、2014 年 1 月 24 日经公司
第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及保荐人平安证券已与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在
2024 年 5 月 20 日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公司在
上述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公司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实际履行不存在问题。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专储账户中的存储情
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账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中国银行新乡北站支行 年产 10 万吨高品质超细旦 已销户
261191862745 氨纶纤维项目三期工程
建设银行新乡北站支行 年产一万吨生物质纤维素纤 已销户
41050163620800001061 维项目
工商银行新乡分行 1704020429200472440 补充流动资金 已销户
注:中国银行新乡北站支行账户、建设银行新乡北站支行账户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
注销,工商银行新乡分行账户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注销。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
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出于进度方面的考虑,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进行了投资,截至 2024 年 5 月 20 日,先期投入资金
136,578.68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于 2024 年 6 月 4 日经本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项目资金
的议案》,本公司置换了先期投入的资金 61,367.07 万元,已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专
审字[2024]第 16-00072 号《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
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本公司保荐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核查意
见。募集资金的使用、置换符合法律法规,且严格履行了信息
披露义务。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
况。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
使用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单位: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6,9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5,367.0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5,367.0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本年度投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入 到预计 发生重大变化
金投向 (含部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投入金额(2) (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