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5—052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支持温瑞公司的日常经营,众合科技拟向温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600 万元。该资助的期限为自交割日起 24 个月。借款利率将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20%执行,利息以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山屿源环保将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2、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出售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特别风险提示
(1)温瑞公司系众合科技全资子公司。本次众合科技拟向山屿源环保转让温瑞公司 75%的股权。交易完成后,众合科技仍将持有温瑞公司 25%的股权,但温瑞公司将不再纳入众合科技的合并报表范围。交易完成后,温瑞公司被动成为众合科技的关联人。
(2)现有及减少的财务资助: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为温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1,500万元。公司将根据股权交割进度,在温瑞公司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中剔除(出表)前,公司对其提供财务资助金总额将从现有的 1,500 万元降低至本次拟提供的 600 万元。
4、众合科技承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的持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概述
1、瑞安市温瑞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瑞公司”)系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众合科技”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
拟向杭州山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屿源环保”)转让温瑞公司 75%的股权。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仍将持有温瑞公司 25%的股权,但温瑞公司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温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1,500 万元。为配合本次交易,众合科技拟继续向温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600万元,由山屿源环保承担相应的连带保证责任;且山屿源环保将提供同比例的财务资助。具体安排如下: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山屿源环保向温瑞公司提供金额不低于人民币【900】万元的资金支持,指定用于温瑞公司深度处理系统增容工程设备款;在交割日前,山屿源环保向温瑞公司提供金额不低于人民币【900】万元的资金支持,指定用于温瑞公司偿还众合科技的借款。上述安排完成后,众合科技向温瑞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金额为 600 万元,山屿源环保向温瑞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金额为 1800 万元。
本次对温瑞公司的财务资助基本情况如下:
借款金额:600 万元
主要用途:温瑞公司日常经营;
借款期限:期限为自交割日起 24 个月。(具体以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借款利率: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20%,按实际期间计算利息;
还款约定:于借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
担保措施:山屿源环保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
售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向杭州山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转让温瑞公司 75%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温瑞公司 25%的股权,但温瑞公司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财务总监王美娇目前担任温瑞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完成后温瑞公司将构成公司关联法人,故公司向温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属于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
售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瑞安市温瑞水处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1MA2CP0PR8K
(3)注册资本:2,130 万元
(4)成立日期:2018-04-20
(5)法定代表人:石昊儒
(6)住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进港公路滨海高新产业园区丁山
垦区工业污水处理厂
(7)经营范围:污废水处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9)股东情况:
交易前后,温瑞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序 转让前 转让后
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元)
1 杭州山屿源环保科 0 0 1,597.5 75%
技有限公司
2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 2,130 100% 532.5 25%
有限公司
合计 2,130 100% 2,130 100%
交易完成后,温瑞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杭州山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邵青青。
(10)行业与业务介绍:厂区周边入园企业的生活及工业污水处理。
(11)财务情况
项目 2025 年 06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未审计)(元) (经审计)(元)
资产总额 112,005,350.10 111,834,275.36
负债总额 72,539,274.16 73,610,385.14
净资产 39,466,075.94 38,223,890.22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44,900,000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 1-12 月
(未审计)(元) (经审计)(元)
营业收入 7,665,466.78 19,326,272.54
净利润 1,242,185.72 5,161,630.56
(12)最新信用等级状况:良好
(13)相关或有事项:温瑞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支行签
署《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和《质押合同》,借款额度为 6,000 万元,质押物为污
水处理收益权;截至公告日,上述借款余额为 4,490 万元。除此之外,温瑞公
司没有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14)关联关系:公司向山屿源环保转让温瑞公司 75%的股权交易后,公司
仍将持有温瑞公司 25%的股权,但温瑞公司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公司
财务总监王美娇目前担任温瑞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温瑞公司将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15)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履行相应义务情况
其他股东山屿源环保将根据其持有股权比例与公司共同向温瑞公司提供同比例财
务资助。同时,山屿源环保将为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16)截止 2024 年末,温瑞公司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期间公司向其提供的
财务资助金额为 1,647.48 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17)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山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311249364U
(3)成立日期:2014-10-11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326 号 2 号楼 801C 室
(5)法定代表人:邵青青
(6)注册资本:3,000 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大气污染治理;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
务;环保咨询服务;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邵青青 1,530 51%
杭州山屿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70 19%
朱勤芳 450 15%
刘土发 450 15%
合计 3,000 100%
(9)实际控制人:邵青青
(10)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1)财务情况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元)
资产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