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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源科技: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公告日期:2022-04-30

数源科技: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PDF查看PDF原文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6年12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66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6年12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835.2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14.81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180.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370.00万元后,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账户(账号为:20000018570500014576617)人民币7,575.45万元;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光大银行杭州高新支行账户(账号为:76930188000106353)人民币19,234.55万元。另扣减验资费、律师费和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97.8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6,712.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6年12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6]4861号)。

    2、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240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12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75,075,075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6.66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1,132.08万元(不含税)后,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账户(账号为:20000018570500037465914)人民币48,867.92万元。另扣减验资费、律师费和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4.81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8,723.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12月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780号)。

    (二)募集金额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16年12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3,185.37 万元(含银行手续费 1.45 万元),其中:2021 年使用金额 3,134.43 万
元(含银行手续费 1.45 万元),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10,050.94 万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2,458.09 万元,结余募集资金(含利
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15,984.88 万元。

    2、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4,635.50 万元(含银行手续费 0.14 万元),其中:2021 年使用金额 1,102.62 万
元(含银行手续费 0.14 万元),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33,532.88 万元。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126.09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 11,000.00 万元,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余额为 3,213.70 万元。2022 年 4 月 7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 11,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个月。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16年12月29日,本公司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签订了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0年12月28日,本公司连同独立财务顾问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中支行签订了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1年5月18日,本公司变更了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主体,于2021年6月18日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有 8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20000018570500014576617  募集资金专户              4,557,984.75  -

公司杭州中山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杭州高新  76930188000106353        募集资金专户            18,441,364.49  -

支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20000018570500037465914  募集资金专户              7,600,276.63  -

公司杭州中山支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20000018570500043472974  募集资金专户            34,501,559.77  -

公司杭州中山支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20000016986700043421586  募集资金专户            11,967,760.74  -

公司杭州中山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杭州高新  76930188000180352        募集资金专户            90,380,131.77  -

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杭州高新  76930188000157053        募集资金专户            15,366,749.58  -

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杭州延中  1202023029900015659      募集资金专户              9,170,019.22

支行

合  计                                                              191,985,846.9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6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3,185.37 万元(含银行手续费 1.45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件 1。

    2、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4,635.50 万元(含银行手续费 0.14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件 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其他异常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6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1.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1 年 3 月 23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 1.1 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2、2020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
于与公司主营业务(不含房地产开发、对外投资等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其中拟使用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诚园置业有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拟使用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东部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诚园置业与东软股份分别
使用 6,000 万元和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2
年 4 月 7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11,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2016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主体的议案》,决定终止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含新能源汽车)智能终端及城市交通信息化平台项目”和“智慧社区建筑楼宇智能化项目”,并将原计划投入上述两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 1.63 亿元变更用于“5G 应用技术创新研发制造项目”和“5G 产业先导园提升改造和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后,“5G 应用技术创新研发制造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易和网络有限公司;“5G产业先导园提升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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