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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科技:关于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31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5-临-011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科技或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节约金融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率,拓宽筹资渠道,公司)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接受其提供的各项金融服务。为了节约金融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率,拓宽筹资渠道,公司拟与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合作协议,有效期为三年。根据协议约定,财务公司将继续在存款、贷款以及其他综合信贷、结算等服务业务方面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由于财务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工集团),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袁宁、王胜、胡发兴、郭琳瑞、魏学宝、张文纪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了表决。表决情况:同
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航天科工海鹰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运载技术研究院北京分院应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科工集团及其下属 14 家成员单位投资成立的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于 2001 年 11 月成立。

  财务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 116 号 B 座 12 层;
  法定代表人:王厚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 43.85 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88907;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经批准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
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与公司构成了关联关系。

  (二)历史沿革及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公司于2001年3月12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文件(银复〔2001〕38 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航天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分立改组为航天机电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由中国航天机电集团公司(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
公司)等 13 家公司共同出资 30,000 万元组建,2001 年 10 月 10 日
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2 年 2 月 17 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
理总局核准公司名称变更为“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7 年 5 月 29 日,财务公司取得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监管局换发的机构编码为 L0009H211000001 的《金融许可证》。
  2012 年 7 月 20 日,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
会关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武汉分公司的批复》(银监复〔2012〕393 号)同意设立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
2012 年 9 月 27 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航
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开业的批复》(鄂银监复〔2012〕480 号)批准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开业。

  2018 年 11 月 2 日,经财务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并经监管机构批复同意,财务公司现有股东以同比例增资方式增加注册资本金,财务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438,489 万元。上述增资业

务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财务公司 2024 年度期末的总资产为 12,665,951.33 万元,期末
净资产为 830,643.19 万元,2024 年度的营业收入为 221,878.64 万
元,2024 年度的净利润为 80,972.15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如下:(单位:万元)

      时间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吸收存款余额    11,793,791.77    11,700,301.24    14,407,205.26

  发放贷款余额      2,821,594.72    2,213,115.28    1,481,277.42

  存放同业余额      8,826,607.83    9,252,049.31    12,773,757.98

  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财务公司2.01%的股权。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财务公司从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也从未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经查询,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航天科技 2024 年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内容,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了相关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执行情况良
好。2024 年 8 月 6 日财务公司因贷款“三查”不尽职等事宜被国家
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相关条款,罚款 70 万元。但以上行政处罚不会对财务公司存贷款业务产生重大影响。针对上述行政处罚,财务公司已按照立行立改
原则积极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同时,财务公司举一反三组织对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定期评估,常态化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落实长效机制,切实发挥好业务审核机制的制约作用,对标监管法规、通知等要求修订了相关业务制度,不断完善内控管理机制,避免发生重复性问题。

  财务公司严格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经营,经营业绩良好,根据本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并且财务公司给本公司提供了良好的金融服务平台和信贷资金支持。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

  (四)构成关联关系的说明

  财务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与本公司构成了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贷款以及其他综合信贷、结算等金融服务业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存款服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国有商业银行向科工集团各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也不低于财务公司吸收科工集团各成员单位同种存款所定利率。

  (二)贷款服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国有商业银行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

  (三)结算服务: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内部结算服务而产生的结
算费用,均由财务公司承担,公司不承担相关结算费用。

  五、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存款、贷款以及其他综合信贷、结算等服务,以及其监管机构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等服务,其中财务公司将通过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的结算账户向公司提供存款和结算服务。

  (二)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的账户内每日存款结余的上限(包括相应利息)为人民币 10 亿元。货币资金余额不包含甲方的募集资金。
  (三)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不超过 1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

  (四)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国有商业银行向科工集团各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也不低于财务公司吸收科工集团各成员单位同种存款所定利率。

  (五)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国有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

  (六)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财务公司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有商业银行同等业务费用水平;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内部结算服务而产生的结算费用,均由财务公司承担,公司不承担相关结算费用。

  (七)公司在财务公司结算账户的资金可自主、自由的选择财务公司已开办的存款品种,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财务公司不得干涉公司划转使用账户资金,财务公司以公司的财务公司结算账户余额向公司承担债务责任,并向公司支付存款利息。

  (八)财务公司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公司支付需求。


  (九)该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六、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金融服务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增加资金筹措来源,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平衡及优化负债结构,缓解公司资金压力。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20,144.39 万元,贷款余额 0 元。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于 2025年3月17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0 票。决议如下: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实施行政许可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没有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通过会议讨论研究,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4.《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