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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17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6-003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是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二)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 11:30 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 号楼
 富泽人寿大厦 30 层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5 名,实到董事 5 名。

    (四)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枳程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的议案》(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表决结果为: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1、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同意推荐赵枳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为: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同意推荐赵会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为: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3)同意推荐王轶欢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为: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 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表决结果为: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1)同意提名张佩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为: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同意提名王玲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上述二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材料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审议通过第十届董事会每位独立董事津贴 10 万元/年(税后)。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或行使其职权时,发生的包括交通费、住宿费等其他必要费用由公司另行支付。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审议通过第十届董事会每位非独立董事津贴 6 万元/年(税前)。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欢瑞世纪(东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欢瑞影视的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被担保方未提供反担保,因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上述担保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因本次担保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37%,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公司对欢瑞影视的本次担保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公司决定于 2026 年 2 月 3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详细情况请见与本
公告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16 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赵枳程先生,46岁,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全球金融在读。现任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欢瑞联合(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睿嘉(天津)文化传媒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睿嘉传媒(天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执行董事。

  赵枳程先生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个人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743,836股,占比0.48%,通过其所控制的欢瑞联合(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睿嘉(天津)文化传媒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睿嘉(东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分别为106,651,376股、57,938,783股、24,174,600股,占比10.87%、5.91%、2.46%,以上合计193,508,595股,占比19.73%。

  赵枳程先生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赵枳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赵枳程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赵会强先生,53 岁,西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硕士研究生,法学硕士学位。现任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赵会强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赵会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赵会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王轶欢女士,47岁,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硕士学历。历任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人力资源总监。现任极限人工智能(北京)有限公司董事。

  王轶欢女士与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持有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王轶欢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轶欢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轶欢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张佩华先生,64岁,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财务负责人。现任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佩华与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持有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张佩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佩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王玲女士,50岁,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教授。历任欢瑞世纪联合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6年至今担任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导。

  王玲女士与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持有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王玲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
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玲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