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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尔胜:关于子公司签署《江苏法尔胜精细钢绳有限公司拆迁协议书》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5

法尔胜:关于子公司签署《江苏法尔胜精细钢绳有限公司拆迁协议书》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21-095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签署《江苏法尔胜精细钢绳有限公司拆迁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土地收储情况概述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法尔胜精细
钢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细钢绳”)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收到江阴市人民政
府下发的《市政府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澄政发[2021]95 号文件,为配合江阴临港开发区工业园区升级改造,精细钢绳位于滨江西路北、润华路西
的二宗土地拟由政府收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0 发布于巨潮资
讯网《关于子公司收到土地收储通知暨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

    2021 年 11 月 30 日,精细钢绳与江阴市人民政府利港街道办事处于签署了
《拆迁补偿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发布于巨潮资讯网
《关于子公司签署<拆迁补偿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现精细钢绳与江阴市人民政府利港街道办事处就有关拆迁补偿事宜协商一致,双方于 2021 年 12月 23日签订《江苏法尔胜精细钢绳有限公司拆迁协议书》。上述事项经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江苏法尔胜精细钢绳有限公司拆迁协议书》主要内容

    甲方:江阴市人民政府利港街道办事处

    乙方:江苏法尔胜精细钢绳有限公司

    因工业园区升级改造需要,甲方依法拆除乙方位于江阴市临港开发区利港街道润华路 1 号的企业房屋。经协议双方友好协商,根据澄政发〔2011〕3 号《江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澄住建〔2018〕28 号《关于调整并
公布江阴市城区房屋征收(拆迁)装潢和其他附属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就有关拆迁补偿问题协商一致后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服从甲方规划,将上述企业房屋供甲方拆迁,房屋总建筑面积
55224.6 平方米,其中:合法建筑面积 51754.24 平方米,无证面积 3470.36 平
方米,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合法用地面积 91274 平方米。

    2、甲方按文件规定,给予乙方货币补偿款为:

    (1)房屋补偿款:44561543 元;

    (2)容积率补偿:34205489 元;

    (3)土地补偿款:48837100 元;

    (4)装饰装潢补偿款:2897096 元;

    (5)地面附属物补偿款:3115108 元;

    (6)设备搬迁费:25093979 元;

    (7)综合补助费:345310 元;

    (8)停产停业补助费:2758127 元;

    (9)搬迁奖励费:1035085 元;

    (10)不供地奖励:9767420 元;

    (11)其他:6860000 元。

    以上各项合计人民币为(大写)壹亿柒仟玖佰肆拾柒万陆仟贰佰伍拾柒元整(179476257 元)。

    3、付款方式:

    (1)2021 年 11 月 30 日甲乙双方《拆迁补偿框架协议》签订后,甲方指定
江阴市春申房屋拆迁有限公司已支付第一期拆迁补偿款 3000 万元给乙方。

    (2)本协议订立后,甲方指定江阴市春申房屋拆迁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前向乙方支付第二期拆迁补偿款 1.35 亿元,专款用于乙方为其母公
司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在光大银行的贷款。第二期拆迁补偿款支付后,乙方
负责解除拆迁资产的抵押,并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前完成拆迁资产所对应的不
动产权证的注销。


    (3)拆迁资产所对应的不动产权证注销后,甲方指定江阴市春申房屋拆迁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剩余尾款 1447.6257 万元。

    4、本协议订立后,乙方应立即启动润华路 1 号该企业及企业内租赁企业的
所有设备、物资、办公设施搬离待拆,企业职工由乙方自行消化解决,所涉及的所有用工矛盾由乙方负责解决。原有建筑物由甲方负责拆除,乙方应保持门窗完好、行车设备保留。

    5、本协议订立后,其他人员对乙方的搬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权属发生争议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本协议订立后,如一方存在违约,另一方可以依法向江阴市人民法院起诉。

    7、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其余送相关档案部门保存。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土地收储事项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事项的进度,按照相关会计准则予以确认。本次交易对公司 2021 年度的业绩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土地收储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江苏法尔胜精细钢绳有限公司拆迁协议书》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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