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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尔胜:关于子公司签署《屋顶光伏电站拆迁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2

法尔胜:关于子公司签署《屋顶光伏电站拆迁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21-093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屋顶光伏电站拆迁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况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法尔胜精细
钢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细钢绳”)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收到江阴市人民政
府下发的《市政府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澄政发[2021]95 号文件,为配合江阴临港开发区工业园区升级改造,精细钢绳位于滨江西路北、润华路西
的二宗土地拟由政府收储。为此,2021 年 11 月 30 日,精细钢绳与江阴市人民
政府利港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利港街道”)签署了《拆迁补偿框架协议》。经协商,利港街道要求精细钢绳明确太阳能发电租赁问题处理方案后,再继续推进拆迁工作。

  精细钢绳与江阴中天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电力”)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签署了《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能源管理协议》,精细钢绳向中天电力出租其位于润华路的建筑物屋顶,用于建设、运行光伏发电系统项目,租赁期限为光伏发电系统项目建成并网之日起 25 年。

  为加快推进精细钢绳土地收储和拆迁事宜,精细钢绳与中天电力经友好协商,
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签署了《屋顶光伏电站拆迁补偿协议书》,协议约定中天电
力最迟应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将其建于润华路厂房的光伏设备全部拆出并搬
离润华路厂房,精细钢绳整体打包一次性补偿给中天电力共计人民币 1,650 万元。
  上述事项经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阴中天电力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江阴市富澄路 10 号

  3、成立日期:2016-09-12

  4、法定代表人:吴磊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MA1MUA0G0X

  8、经营范围:太阳能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行、维护;光伏发电;太阳能发电设备、光伏系统集成及相关产品的销售、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经核查,交易对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为中天电力位于润华路厂房屋顶光伏电站有关的所有设备设施。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江苏法尔胜精细钢绳有限公司

  乙方:江阴中天电力有限公司

  基于:

  1、根据《市政府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澄政发【2021】95 号)》,因工业园区升级改造需要,江阴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拆迁甲方位于江阴市滨江西路北、润华路西的二宗土地及之上的工业房产(以下合并简称为润华路厂房)。
  2、按照甲乙双方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共同签订的《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能
源管理协议》(以下简称《精细屋顶协议》),因甲方需限期内将润华路厂房之上的所有设备设施限期拆除搬离,并将润华路厂房腾空交付给当地政府,为此,乙方名下润华路厂房屋顶光伏电站(乙方名下所有与该屋顶光伏电站的设备设施,
以下简称光伏设备)报废,所有设备设施需全部拆除搬离。

  基于上述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甲乙双方自愿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同意因搬迁导致光伏设备报废,一次性补偿给乙方共计人民币 1650
万元(大写:壹仟陆佰伍拾万元整)。

  2. 拆除及搬离的“光伏设备”所有权归乙方,并由乙方自行处置,其中产生的废物,由乙方负责清理或处理。

  3. 根据甲方向当地政府腾空并交付润华路厂房的计划时间表,乙方确保安
全情况下,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将其“光伏设备”全部拆除并全部搬离润华
路厂房。拆除费用与安全,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4.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收到政府支付的拆迁补偿款之日起 2 日内向乙方支
付光伏电站补偿款 500 万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余款 1150 万元,收款后
乙方出具现金收据。如甲方需开具发票,税金由甲方承担。

  5. 乙方收到以上全额补偿款,需将光伏设备全部拆除、搬离润华路厂区。
  6. 除上述约定事项之外,双方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签订的上述《精细屋顶
协议》解除,不再继续履行,双方再无纠纷。

  7. 本协议若还有其他未尽事宜,则由各方另行协商决定,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向江阴法院起诉解决。

  8、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经本协议各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即生效。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精细钢绳签署《屋顶光伏电站拆迁补偿协议书》,有利于加快精细钢绳土地收储事宜,尽快回笼资金、减少负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屋顶光伏电站拆迁补偿协议书》。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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