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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A: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09


 证券代码:000888    证券简称:峨眉山A      公告编号:2026-02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1月8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1月8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

    2026年1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

    2026年1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峨眉山市名山南路639号公司二楼小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方式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31日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许拉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7人,代表股份211,230,9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8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08,646,4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597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5人,代表股份2,584,4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0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5人,代表股份2,584,4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5人,代表股份2,584,4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05%。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并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关于选举许拉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10,710,716股

    该项议案通过。

    1.02.关于选举童建明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10,729,527股

    该项议案通过。

    1.03.关于选举方俊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10,689,106股

    该项议案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关于选举许拉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064,222股

1.02.关于选举童建明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083,033股
1.03.关于选举方俊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042,612股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关于选举钟朝宏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10,730,938股
该项议案通过。
2.02.关于选举毛杰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10,682,319股
该项议案通过。
2.03.关于选举刘俊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10,744,822股
该项议案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关于选举钟朝宏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084,444股
2.02.关于选举毛杰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035,825股
2.03.关于选举刘俊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098,328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指派见证律师余际、李晗参加,并就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