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8 证券简称:峨眉山 A 公告编号:2025-14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续签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续签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续签《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为避免同业竞争,经 2013 年 3 月 1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公司与控股股东四川省峨眉山乐山大佛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峨眉山旅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业公司”)、成都峨眉山饭店签订了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峨眉山风景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风景国旅”)与集团公司子公司峨眉山途乐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峨眉山旅行社”)签订了
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按照证监会规范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2019 年 3 月 22 日经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续签了
2019 年至 2021 年为期 3 年的委托经营合同;2022 年 4 月 25 日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续
签了 2022 年至 2024 年为期 3 年的委托经营合同。
本次关联交易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董事会议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关联董事许拉弟、马令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该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名称:峨眉山旅业发展有限公司
1、住所:峨眉山市黄湾镇景区路二段 179 号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峨眉山市黄湾镇景区路二段179号
4、法定代表人:童建明
5、注册资本:6,300 万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817090236721
7、主营业务:汽车客运
8、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四川省峨眉山乐山大佛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9、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76,527.55万元,净资产 25,083.88 万元,营业收入 36,670.08 万元,净利润 6,631.84 万元。
10、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峨乐旅集团下属的全资子公司。
11、关联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关联方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二)关联方名称:成都峨眉山饭店
1、住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 10 号
2、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
3、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成都
4、法定代表人:童建明
5、注册资本:285 万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720218969XD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洗浴服务;足浴服务;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棋牌室服务;日用品销售;停车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餐饮管理;酒店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城市绿化管理;广
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食用农产品零售;洗烫服务;洗染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健身休闲活动(不含高尔夫球运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四川省峨眉山乐山大佛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9、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4,224.07
万元,净资产-1,661.73 万元,营业收入 991.66 万元,净利润-316.28 万元。
10、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峨乐旅集团下属的全资子公司。
11、关联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关联方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三)关联方名称:峨眉山途乐旅行社有限公司
1、住所:峨眉山市黄湾乡报国村三组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峨眉山市黄湾乡报国村三组
4、法定代表人:童建明
5、注册资本:30 万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81MA62817M05
7、经营范围:旅行社服务;工艺美术品销售;汽车出租
8、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四川省峨眉山乐山大佛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9、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20.10 万
元;净资产 10.08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26.47 万元;净利润-3.94万元。
10、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峨乐旅集团下属的全资子公司。
11、关联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关联方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三、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公司与旅业公司签订的《饭店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甲方(旅业公司)将标的饭店委托给乙方(公司),由乙方派出管理人员,在委托期内全面负责标的饭店的经营管理。委托
经营管理期限为 3 年,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在委托经营期限内,甲方同意每年向乙方支付委托经营费用人民币 20 万元。若标的饭店在委托经营期限内的年度税后净
利润达到 600 万元以上,乙方可收取 600 万元以上部分的 20%作
为经营效益费用。委托经营管理费用每半年支付一次,年底结清。委托经营管理期限满后,视具体情况,可由甲、乙双方就委托经营管理期限签订补充协议或由乙方购买甲方标的饭店资产。
本合同任何一方未适当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违反本合
同项下的承诺与保证即构成违约。守约方可依本合同的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违约方主张包括违约金、继续履行合同、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等方式的违约责任。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2、公司与成都峨眉山饭店签订的《饭店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甲方(成都峨眉山饭店)将标的饭店委托给乙方(公司),由乙方派出管理人员,在委托期内全面负责标的饭店的经营管理。
委托经营管理期限为 3 年,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在委托经营期限内,甲方同意每年应向乙方支付委托经营费用人民币 20 万元。若标的饭店在委托经营期限内的年度税后净利润达到 200 万元以上,甲方可收取 200 万元以上部分的 20%作为经营效益费用。委托经营管理费用每半年支付一次,年底结清。委托经营管理期限满后,视具体情况,可由甲、乙双方就委托经营管理期限签订补充协议或由乙方购买甲方标的饭店资产。
本合同任何一方未适当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违反本合同项下的承诺与保证即构成违约。守约方可依本合同的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违约方主张包括违约金、继续履行合同、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等方式的违约责任。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3、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风景国旅与峨眉山旅行社签订的《旅
行社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甲方(峨眉山旅行社)同意将其自身的旅行社业务委托于乙方(风景国旅)经营,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由乙方派出人员,在委托期内全面负责旅行社的经营管理。委托经营管理期限
为 3 年,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在委托
经营期限内,甲方同意每年向乙方支付委托经营费用人民币 5 万元。若委托旅行社在委托经营期限内的年度税后净利润达到 10万元以上,乙方可收取 10 万元以上部分的 20%的经营效益费用。委托经营管理费用每半年支付一次,年底结清。
本合同任何一方未适当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违反本合同项下的承诺与保证即构成违约。守约方可依本合同的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违约方主张包括违约金、继续履行合同、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等方式的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均应善意履行并相互积极配合,以保证顺利达到本合同之目的。若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双方均可提起诉讼。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双方互相提供的综合服务的质量符合市场公认标准,不低于提供服务方对类似第三方提供相似服务的质量。
双方向对方收取的服务费按照国家价格、市场价格决定,如
果没有市场价格,双方按照公允、互利的原则协商确定提供相应服务的费用。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收购上述关联方的饭店、旅行社的条件不成熟,采取委托经营的方式,以解决现实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公司与旅业公司、成都峨眉山饭店签订上述《饭店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公司控股子公司风景国旅与峨眉山旅行社签订《旅行社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的关联交易,是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因 2025 年 1 月 1 日至披露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
联交易金额尚未结算,如发生变化,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数据。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意见
《关于与关联方续签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经审查认为: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有利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拟与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的事宜,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续签委托经营合同有利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四十三会议决议;
2.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饭店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峨眉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峨眉山温泉饭店;
6.饭店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成都峨眉山饭店;
7.旅行社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峨眉山途乐旅行社。
特此公告。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