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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17


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中广核技      公告编号:2026-001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16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2 号中广核大厦北楼 19 层
881 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盛国福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9人,代表股份401,769,5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96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71,071,7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 的 28.671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 226 人,代表股份130,697,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242%。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7人,代表股份11,784,7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5人,代表股份11,783,4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64%。

  3.公司董事盛国福、牟文君、何飞、于海峰、慕长坤,独立董事黄晓延、康晓岳、王满,董事候选人郑广平,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章玉婷、李欣悦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1.00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黄晓延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95,918,0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8.54%。

  1.02.候选人:选举康晓岳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95,871,8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8.53%。

  1.03.候选人:选举王满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95,909,7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8.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黄晓延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933,283 股

  1.02.候选人:选举康晓岳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887,102 股

  1.03.候选人:选举王满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925,000 股

  表决结果:黄晓延先生、康晓岳先生、王满女士当选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会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提案 2.01 选举盛国福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7,284,7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37%;反
对 4,453,7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85%;弃权 3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99,9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9439%;反对 4,453,7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922%;弃权 3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39%。

  表决结果:通过。盛国福先生当选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 2.02 选举牟文君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7,294,9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63%;反
对 4,453,7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85%;弃权 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10,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0304%;反对 4,453,7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922%;弃权 2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73%。

  表决结果:通过。牟文君女士当选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 2.03 选举何飞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7,289,1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48%;反
对 4,449,9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76%;弃权 3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04,3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9812%;反对 4,449,9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600%;弃权 3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8%。

  表决结果:通过。何飞先生当选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 2.04 选举于海峰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7,291,9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55%;反
对 4,447,1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69%;弃权 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07,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0049%;反对 4,447,1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362%;弃权 3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8%。

  表决结果:通过。于海峰先生当选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 2.05 选举慕长坤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7,291,9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55%;反
对 4,447,1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69%;弃权 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07,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0049%;反对 4,447,1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362%;弃权 3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8%。

  表决结果:通过。慕长坤先生当选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 2.06 选举郑广平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7,291,9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55%;反
对 4,332,7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84%;弃权 14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07,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0049%;反对 4,332,7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655%;弃权 14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96%。

  表决结果:通过。郑广平先生当选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 3.00 《关于审批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7,276,7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17%;反
对 4,485,5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64%;弃权 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91,9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8760%;反对 4,485,5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621%;弃权 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9%。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4.00 《关于审批公司与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598,7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674%;反
对 7,093,2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272%;弃权 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84,4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500%;反对 7,093,2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1898%;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2%。

  表决结果:通过。关联法人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持有的 271,070,498 股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章玉婷、李欣悦

  结论性意见: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