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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76 深市 新 希 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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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希望:关于最近五年被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13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6-07
债券代码: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 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

                  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现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将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相应整改措施

    1、2023 年 9 月 5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向公
司出具了《关于对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 143 号),具体内容如下:

    “2023 年 1 月 31 日,你公司披露《2022 年度业绩预告》,预
计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
为亏损 41,000 万元至 61,000 万元。2023 年 3 月 31 日,你公司披
露《2022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 2022 年度净利润为亏损
135,000 万元至亏损 155,000 万元。你公司 2023 年 4 月 29 日披露
万元。你公司《2022 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经审计净利润金额差异较大,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
第 1.4 条、第 2.1.1 条和第 5.1.3 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
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进行了整改,具体措施如下:

  公司在收到监管函后,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系统地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后续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坚决遵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要求,持续加强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公司组织财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加强与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本次业绩预告的修正主要因北方非瘟爆发的影响、猪价快速下跌大大超出预期。今后公司将更加审慎,在早期充分估计潜在风险,尽力避免后续修正。公司将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对定期报告的规范编制。
  2、2023 年 12 月 12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向
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
监管函[2023]第 185 号),具体内容如下:

  “经查,你公司发行的希望转债、希望转 2 前期已存在触发《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修正条
件的情形,你公司迟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才披露《关于预计触发
希望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关于预计触发希望转 2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你公司未在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 5 个交易日前及时披露提示性公告,违反
了《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进行了整改,具体措施如下:

  收到该监管函后,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责任部门进行了传达。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组织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树立规范运作意识,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3、2024 年 10 月 11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向
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 163 号),具体内容如下:

  “你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晚间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
份专用账户股数的公告》《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显示,你公司前期披露的回购股份数量高于实际应留存股数;你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披露的股份
来源与实际使用的股份来源存在差异,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的规定。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进行了整改,具体措施如下:

  (1)与监管部门持续沟通,消除差异影响

  公司与深交所、中登公司保持持续沟通,了解差异原因,并积极协商处理方式,消除回购股份数量与实际应留存股数的差异,进而消除差异带来的影响。

  (2)学习和总结

  公司组织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和人员深入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证券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相关规则,逐项落实并贯彻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要求相关人员树立以充分信息披露为核心原则的规范运作意识,确保公司各部门相关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执行内部工作程序,认真、及时地报送信息,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3)内部问责


  公司收到监管函后,责令相关业务经办人员作出深刻检讨,对存在的问题作出全面核查和反思。

  在今后工作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不断完善信息披露机制,提高规范运作意识,通过积极主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强化公司规范运作,提升上市公司透明度,保障和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经自查,除上述情况外,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