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25-48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证监局关于对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及对焦留军、李洪波、刘福生、陈峰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5〕44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收悉。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向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传达。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现场检查情况,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并认真、及时整改。整改措施及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问题 1: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事项
2024 年 12 月,公司与关联方唐山盾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盾石机械)签署扣款协议共计 363.84 万元,公司未就该关联交易披露临时报告。2024 年度,公司从关联方盾石机械取得营业外收入 552.76 万元,公司 2024 年年报中未披露该关联交易。
整改措施及说明:
1.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并披露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 年 12 月 25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关于补充披露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47),对上述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2.2025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子公司负责人的职责及管理流程。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促进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水平不断得到提升。
3.组织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关键岗位员工开展关联交易管理专题培训,对关联交易中关联方的认定、关联交易的认定、关联交易的审议披露的标准和程序,以及违规的法律责任等进行系统化培训,切实增强公司及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合规意识及履职能力。
4.公司将强化信息披露复核工作,加强对定期报告等公告在撰写、编审、审核、监督及实际履行信息披露时的流程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整改责任部室:董事会秘书室、财务资金部
整改期限:已完成整改,持续规范执行,长期有效。
问题 2:董事对涉及自身的薪酬议案未回避表决。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非独立董事人员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薪酬,存在相关董事未回避表决的情况,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 号)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整改措施及说明:
公司 2025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
于非独立董事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相关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问题中的议案,相关董事虽未回避表决,但不影响表决结果。今后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严格执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六十条规定,相关董事回
避表决,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公司将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责任人认真学习《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业务规范,加强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管理工作。对应回避表决的议案,按照规定落实回避表决制度,完善公司治理,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整改责任部室:董事会秘书室
整改期限:持续规范执行,长期有效。
二、整改总结
此次河北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对加强公司规范运作、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公司治理水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和指导作用。针对《决定书》所提出的问题,公司将认真整改,并举一反三,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持续加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范的学习,提高其责任意识、合规意识及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