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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52 深市 石化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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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机械: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8


证券代码:000852            证券简称:石化机械              公告编号:2025-042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7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上午9:15至2025年5月2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港A2座12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峻乔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25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466,618,0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8022%。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456,758,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7710%。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25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9,859,6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31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25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9,861,7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314%。

  2、公司全体董事和部分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温莉莉律师、刘旸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1.00 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466,087,04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62%;反对 499,4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0%;弃权3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330,7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4.6159%;反对 499,4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0646%;弃权 3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94%。

  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 2.00  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466,061,74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8%;反对 527,2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0%;弃权2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305,4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4.3594%;反对 527,2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3465%;弃权 2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41%。

  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 3.00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466,088,14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64%;反对 499,2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0%;弃权3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331,8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4.6271%;反对 499,2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0626%;弃权 3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03%。

  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 4.00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466,061,64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8%;反对 525,7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7%;弃权3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305,3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4.3584%;反对 525,7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3313%;弃权 3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03%。

  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 5.00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65,857,24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70%;反对 571,3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4%;弃权18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100,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2.2857%;反对 571,3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7937%;弃权 18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06%。

  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 6.00 关于聘任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总表决情况:同意 466,077,34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41%;反对 509,2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1%;弃权3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321,0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4.5176%;反对 509,2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1640%;弃权 3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84%。

  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 7.00 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65,743,14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25%;反对 582,8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9%;弃权29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986,8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1.1287%;反对 582,8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9103%;弃权 29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09%。

  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 8.00 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65,740,94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20%;反对 583,5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1%;弃权29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984,6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1.1064%;反对 583,5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9174%;弃权 29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762%。

  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温莉莉、刘旸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