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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7


证券代码:000850                证券简称:华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3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3 日以现场
方式召开。有关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
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 4 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倪俊龙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 公司治理、第六节 重要事项等有关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上述职,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审议《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审字[2025]230Z0417 号)”审计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34,397.09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28,705.92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43,425.19 万元。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943,665,009 股扣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具体合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将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计算的实际结果为准。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分红金额相应调整。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规定,从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发展等因素综合考虑,科学制订分红方案、回馈股东。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后递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并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融资业务。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九、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及薪酬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4年度,公司根据《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2022修订)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考核。

  1、高管薪酬考核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考核对象实行年薪制,年薪水平与其承担的责任、风险和经营绩效挂钩,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

  3、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薪酬为每人每年6万元(税前),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事务的差旅费据实报销。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合计600.93万元。

  十、审议《公司关于拟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和投资规划,结合当前证券市场状况并考虑公司资产配置状况和经营、投资活动资金的实际需求,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拟对公司持有的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合法方式进行处置,并按要求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本次处置总金额以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为限。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议案有效期自此次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之日止。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公司自有资金充裕且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决定以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投资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含在初始投资5亿元人民币以内)。投资品种限于债券、基金、理财产品、股票二级市场投资、申购新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投资行为(以上投资品种均不含证券衍生品),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二、审议《公司 2025 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了发挥各子公司市场融资功能,满足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性融资活动提供担保。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且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同时,除全资子公司外,其余控股子公司均须对各自的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进一步控制公司的担保风险。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三、审议《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情况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后递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四、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
通知》(财会【2023】21 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该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4 年 3 月,财政部会计司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明确
了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通知》(财会【2024】24 号),其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后递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五、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市场原则与其协商确定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后递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六、审议《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为了便于业务开展,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开展总金额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其他货币(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7.89%)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同意授权董事长或由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日常金融衍生品交
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