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0818 深市 航锦科技


首页 公告 航锦科技:关于董事长、总经理以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团队成员延期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航锦科技:关于董事长、总经理以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团队成员延期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2

航锦科技:关于董事长、总经理以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团队成员延期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7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总经理以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核心团队成员延期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告

    公司董事长蔡卫东、高管丁贵宝、慕继红、李忻蔚、王东川及其他 69 名核心团队成员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原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长、总经理以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团队成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以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团队成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拟于2022年4月29日至10月28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4,228万元(窗口期不交易)。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长、总经理以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团队成员延期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将上述增持期限延长6个月至2023年4月28日,除上述调整外,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以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团队成员尚未增持公司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董事长、总经理以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团队成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关于董事长、总经理以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团队成员增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关于董事长、总经理以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团队成员延期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关于董事长、总经理以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团队成员增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2022-041、2022-063、2023-002)。
    二、增持计划延期的原因

    本次增持计划履行期间,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28日、2023年1月20日披露了《2022年三季度报告》《2022年度业绩预告》,并将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2022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年度报告》《2023年一季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要求,相关人员需遵守窗口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且受春节、清明节等多个非交易日影响,能够实施股份增持的有效时间大幅缩短,相关增持主体在增持计划时间内尚未完成增持计划。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团队成员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认可公司股票的长期投资价值,将继续履行增持计划,决定将本次增持计划的期限延长6个月至2023年10月28日。除上述调整外,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三、关于延期实施增持计划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3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长、总经理以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团队成员延期实施增持股份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蔡卫东已回避表决。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3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增持计划延期的原因符合实际情况,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董事长、总经理以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团队成员延期实施增持股份计划的议案。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股价的波动、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到位以及窗口期可能影响增持计划的具体实施,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风险状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增持金额下限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4、上述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实施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五、备查文件

    1、关于董事长、总经理以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延期实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