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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3

创维数字: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1-014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 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离职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7年8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8月28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17年8月31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17年9月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
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在公司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因资金不足等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或认购部分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570名,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的数量为3,637.3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部分的数量为476.3万股。授予的股份已经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并于2017年9月28日上市流通。

    5、2018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
事会第二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离职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于 2018 年 4 月 12 日获得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 2018 年 5 月 22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1,070,931,280 股,变更为 1,069,896,280 股。

  6、2018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18年6月11日,同意公司向79名激励对象授予476.3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为4.66元/股。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在公司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因资金不足等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或认购部分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77名,预留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的数量为460.8万股。授予的股份已经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并于2018年8月24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由1,069,896,280股变更为1,074,504,280股。

  7、2018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离职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于2018年8月22日获得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18年10月24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13名离职员工上述401,000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1,074,504,280股变更为1,074,103,280股。

  8、2018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按照《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34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045.41万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0月11日。

  9、2019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离职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于2019年4月23日获得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19年7月10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40名离职员工上述1,194,000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1,074,103,280股,变更为1,072,909,280股。

  10、2019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按照《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5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24.9万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9月3日。

  11、2019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离职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于2019年9月11日获得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19年10月31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12名离职员工上述659,400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1,058,938,128股,变更为1,058,278,728股。

    12、2019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期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按照《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8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974.55万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10月16日。

  13、2020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离职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于2020年4月17日获得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0年6月19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21名离职员工316,500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1,063,668,297股变更为1,063,351,797股。

  14、2020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了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3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22.65万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9月2日。

    15、2020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按照《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57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257.2万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10月16日。

  二、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
授予日后12个月为锁定期,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将被锁定,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序号        姓名              回购数量(股)          回购价格(元/股)

  1        张君强                48,000                    5.61

  2        黄孟一                20,000                    5.61

  3        陈志恒                20,000                    5.61

  4        廖康平                12,000                    5.61

  5        李昶松                8,000                      5.61

  6        殷勤武                4,000                      5.61

  7        周绍卿                4,000                      5.61

  8        彭广冉                12,000                    5.61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上述 8 名人员均已离职,应予回
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28,0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为 5.61 元/股,回购所需的资金为人民币 718,080 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的变动情况

      类 别            本次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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