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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96 深市 ST凯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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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凯撒: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启动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01

*ST凯撒: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启动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ST 凯撒        公告编号:2023-095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启动债权申报及

            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3 年 10 月 28 日,三亚中院裁定受理对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凯撒旅业”)及凯撒旅业子公司北京凯撒晟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撒晟和”)、凯撒体坛国际旅游服务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撒体坛”)、北京新华空港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航食”)、北京凯撒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凯撒”)、凯撒同盛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盛旅行社”)、凯撒易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食控股”)共 7 家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

    2、债权人应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 (含当日)之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
债权数额债权性质、有无财产担保等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管理人将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公司重整工作,通知各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并参加债权人会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通知

    ㈠ 债权申报期限


    债权人应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含当日)之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
权数额、债权性质、有无财产担保等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请债权人尽早申报债权,以便管理人尽快进行审查,避免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而承担额外费用、影响债权的认定及受偿,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㈡ 债权申报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三亚中院受理重整申请日,对凯撒旅业及其六家子公司享有到期或未到期债权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申报债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到期的债权,自三亚中院裁定凯撒旅业及其六家子公司重整时视为到期。

    鉴于凯撒旅业已进行预重整,凯撒旅业的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已向临时管理人申报的债权无需再申报,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对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债权性质、债权本金的审查和确认在重整程序中同样适用。对于附息债权的利息计算,随时间变动需调整金额的,管理人将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调整,债权人无需补充申报利息。预重整期间未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在重整程序中继续申报债权。

    ㈢ 债权申报方式

    本次债权申报采取线上申报形式,不接收纸质申报材料,债权人无须前往管理人联系地址现场申报或邮寄申报材料。债权人原则上应通过债权申报网站(网址:https://zqsb.jiulaw.cn/v2/virtual/6201095)进行线上申报。现场接待点不作为债权申报地点。

    ㈣ 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夏律师、许律师;

    联系电话:17384944756、17384944565、17384945379、17330811452(工作日 9:00-12:00,14:00-18:00);

    联系邮箱:kslyglr@163.com;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 123 号鸿联商务大厦 9 楼 B 区;

    邮政编码:570100。

    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通知

    凯撒旅业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上午 9:30 采取网
络方式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具体操作细节,管理人将另行通知。

    三、风险提示

    (一)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90,485.59 万元,且 2022 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 2023 年度出现触发《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虽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因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9.3.7条的规定,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交所审核同意。”的任一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二)三亚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重整事项推进过程中,仍存在重整计划表决未能通过,重整计划表决通过但未获得法院批准,以及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后无法执行的可能,导致公司重整失败并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三亚中院定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上午 9 时 30 分采取网络方式召开凯
撒旅业及凯撒旅业子公司凯撒晟和、凯撒体坛、新华航食、北京凯撒、同盛旅行
社、易食控股共 7 家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司及子公司的债权申报工作尚在开展中,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四)公司及管理人已与联合体产业投资人青岛环海湾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海湾文旅”)、青岛鲁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预重整投
资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
投资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若后续公司顺利完成重整程序,公司控制权可能会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可能变更为环海湾文旅,实际控制人可能变更为青岛市市北区国有资产运营发展中心。公司控制权是否会发生变更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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