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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92 深市 盐湖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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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股份: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盐湖股份: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 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基本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公司合并会计报表中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5.65亿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129.12亿元,

  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229.51 亿元,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269.04 亿元。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一百七十八条之“(二)
  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之“2.公司现金及股票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之规定,
  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包括:“④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余额为负数。”的规定,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以及母公司报表期未分配利润均

  为负数,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公司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公积

  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

  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

  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当前公司的

  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决议;

2、公司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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