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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92 深市 盐湖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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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盐湖: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03

*ST盐湖: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ST盐湖        公告编号:2021-068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起恢复上市,鉴于导致公司股票交易被实

  行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且不存在其它导致公司股票交

  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自恢复上市

  之日起变更为“盐湖股份”,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仍为“000792”。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0 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上市首日(即 2021

  年 8 月 10 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公司股票自恢复上市次一交易日(即 2021

  年 8 月 11 日)起,日涨跌幅限制为 10%。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风险警示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因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

  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19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被深

  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792”,股票简称由“盐

  湖股份”变更为“*ST 盐湖”,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 5%。

      (二)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收到西宁中院送达的(2019)青 01 破申 2 号《民

  事裁定书》及(2019)青 01 破 2 号《决定书》,西宁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格尔木

  泰山实业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

  担任盐湖股份管理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792”,股票简称仍为“*ST

盐湖”,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相关法院冻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交易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由于当时公司股
票交易已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792”,股票简称仍为“*ST 盐湖”,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均已消除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

    2021 年 3 月 31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 大 信 审 字 [2021] 第 36-0003 号 ), 显 示 公 司 2020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为
14,016,260,617.93 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2,039,507,350.78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2,148,679,849.08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4,119,277,848.68 元。

    2020 年 1 月 17 日,盐湖股份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召开,
表决通过了《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青海盐湖工业股
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020 年 1 月 20 日,西
宁中院作出(2019)青 01 破 2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盐湖股份《重整
计划》,并终止盐湖股份的重整程序。2020 年 4 月 20 日,西宁中院作出(2019)
青 01 破 2 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盐湖股份《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书,截至 2021 年 7 月 13 日,公司账号为
2806041509022101291 的基本存款账户状态正常,不存在任何被司法冻结的情形。目前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已恢复正常使用,公司不存在主要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的情形。

    综上所述,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均已消除,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披露了《关
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导致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且不存在其它导致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自恢复
上市之日起变更为“盐湖股份”,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仍为“00079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0 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上市首日(即 2021
年 8 月 10 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公司股票自恢复上市次一交易日(即 2021
年 8 月 11 日)起,日涨跌幅限制为 10%。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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