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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神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7

华神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3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 2 名激励对
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3 名激励对象当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合计 20.12 万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约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 0.03%。

    2、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1.85 万股,经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由 628,142,564 股减至 627,524,064 股。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召
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一)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将王铎学先生、黎友容女士、吴晖晖女士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将王铎学先生、黎友容女士、吴晖晖女士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1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姓名和职
务通过公司 OA 系统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1 年 11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将王铎学先生、黎友容女士、吴晖晖女士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公司于次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
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1 年 11 月 18 日为首次授
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41 名激励对象授予1,156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7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五)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实际向 104 名激励对象授予 941.3 万股限制性
股票。上市日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六)2022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十
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七)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八)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
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2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
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2023 年 11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三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一)2023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
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调整后)》以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调整后)》。调整后,公司拟对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担任监事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以及个人绩效未完全达标情形所涉共计41.73 万股予以回购注销,并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二)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
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修订稿)》”、“本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激励对象因离职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等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3 名激励对象当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合计 20.12 万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20.12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
0.03%。

    3、回购价格

    鉴于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实施了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首次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再次调整为 2.68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以上回购价格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4、回购资金总额与来源

    公司拟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为 548435.71 元,资金来源为自
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含最近一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公司本次有关审议拟回购注销股份事项(20.12 万股)的第十三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最近一次有关审议拟回购注销股份事项(41.73 万股)的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审议通过的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61.85 万股,经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由 628,142,564 股减至 627,524,064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数量    比例(%)  (+,-)      数量    比例(%)
                      (股)                                (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7,985,700    1.27%      -618,500      7,367,200    1.17%

 无限售条件股份    620,156,864  98.73%        0        620,156,864  98.83%

 股份总数          628,142,564    100%      -618,500    627,524,064  100.00%

  注:上述股本结构变动不包含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本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要求执行。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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