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QQ:86259698

000785 深市 居然智家


首页 公告 居然智家:关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居然智家:关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10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智家    公告编号:临 2025-055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暨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汪林朋先生逝世而引发的实际控制人变更,其配偶杨芳女士通过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及遗产继承的方式获得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汪林朋先生变更为杨芳女士,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仍为居然控股;

  3、本次权益变动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收购人杨芳女士出具的《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摘要等文件,公司实际控制人因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及遗产继承事项发生变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杨芳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杨芳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杨芳女士持有北京华联综艺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综艺”)0.8264%股权,华联综艺持有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然控股”)3.1308%股权,居然控股直接持有公司 26.47%股份,居然控股通过全
资子公司霍尔果斯慧鑫达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鑫达建材”)间接持有公司 11.48%股份。

  2025 年 7 月 27 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汪林朋先生逝世。汪林朋先生直接持
有公司 372,049,82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97%;同时,汪林朋先生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居然控股 94.02%股权(即汪林朋先生直接持有居然控股 16.7003%股权;汪林朋先生持有霍尔果斯居然之家致达建材工作室 100%股权,霍尔果斯居然之家致达建材工作室持有居然控股 4.5935%股权;汪林朋先生持有北京中天基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北京中天基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居然控股69.6190%股权,北京中天基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华联综艺 99.1736%股权,华联综艺持有居然控股 3.1308%股权),居然控股直接持有公司 1,648,466,34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6.47%,慧鑫达建材直接持有公司 715,104,70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1.48%,即汪林朋先生合计控制公司 2,735,620,87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3.93%。

  根据北京市国信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2025)京国信内民证字第 4102号),被继承人汪林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72,049,824 股股份、居然控股 16.7003%股权、中天基业 100%股权、致达建材 100%股权等财产,前述财产的一半为被继承人汪林朋先生的遗产,鉴于被继承人汪林朋先生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均表示自愿放弃被继承人汪林朋先生的前述遗产,因此,被继承人汪林朋先生的前述遗产由其配偶杨芳女士继承。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杨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372,049,82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97%;同时,杨芳女士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居然控股 94.04%股权,居然控股直接持有公司 1,648,466,34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6.47%,慧鑫达建材直接持有公司 715,104,70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1.48%。因此,杨芳女士合计控制公司 2,735,620,87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3.93%,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汪林朋先生变更为杨芳女士。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股权控制结构的变化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股权控制结构如下:


  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股权控制结构如下:

  因此,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杨芳女士合计控制公司 2,735,620,87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3.93%,杨芳女士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汪林朋先生变更为杨芳女士。公司本次实际控制人变更系因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及遗产继承事项发生变动,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稳定性,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收购人“因继承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的情形,收购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说明

  1、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2、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等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