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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百集团: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7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百集团”)于 2025 年8 月 2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2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转发的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武汉市国资委”)《关于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推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武国资改革〔2022〕5 号),武汉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2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4.2022 年 12 月 5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
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
异议。2022 年 12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73)。

  5.2022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 年 12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
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79)等相关文件。

  6.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3 年 1 月 10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并正式上市,
公司向 357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4,992,014 股。2023 年 1 月 12 日,公司
披露了《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8.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因经营需要离职或工作岗位调整导致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的 6 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40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4 年 1 月 4 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1),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毕 6 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400,000 股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681,021,500 股变更为 680,621,500 股。

    10.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因组织调离、工作 岗位调整、退休、死亡、主动辞职等原因导致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的 14 名原激 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1,085,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1.2024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 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鉴于部分激励对象个人 情况发生变化以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拟对部分限制 性股票合计 9,564,806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聘请 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2.2024 年 11 月 7 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66),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毕14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085,000股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680,621,500 股变更 为 679,536,500 股。

    13.202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7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办理完毕 337 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9,564,806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679,536,500 股变更为 669,971,694 股。

    14.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 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鉴于部分激励对象个人 情况发生变化以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拟对部分限制
 性股票合计 7,397,104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聘请 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依据《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 理办法》《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规定,激励对象因死亡、退休、不受 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免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 动关系的,自情况发生之日起 6 个月内,激励对象当年已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 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尚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不再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 予价格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进行回购注 销。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的,激励 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市场价 格(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孰低值进行回 购。

    鉴于公司 7 名激励对象因工作岗位调整、死亡、主动辞职等原因,不再具备
 激励对象资格,拟对上述 7 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111,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数量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11,000 股,占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总量的 0.44%,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02%。

  (三)回购价格

    因工作岗位调整、死亡等原因导致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 6 名激励对象回
 购价格为授予价格(3.00 元/股)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 利率计算的利息;因主动辞职导致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 1 名激励对象回购价 格为授予价格(3.00 元/股)与市场价格(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1 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孰低值。

  (四)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所需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662,574,590 股变更为 662,463,590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6,868,565    1.04%    -111,000    6,757,565    1.02%

 无限售条件股份    655,706,025    98.96%          -  655,706,025  98.98%

    股份总数        662,574,590  100.00%    -111,000  662,463,590  100.00%

    注:鉴于部分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以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
达标,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7,397,104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669,971,694 股变更为 662,574,590 股。目前公司正在办理回购注销相关手续。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