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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55 深市 山西路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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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路桥: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申请借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5

山西路桥: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申请借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山西路桥      公告编号:2024—07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申请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了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3月 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申请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西榆和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榆和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与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山西分行”)签署《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共计人民币 386,990 万元,用于偿还榆和公司榆社至和顺高速公路榆社至左权段项目、左权至和顺段项目的存量贷款。本次借款金额分别为:榆社至左权段项目借款金额 159,450万元,左权至和顺段项目借款金额 227,540 万元。榆和公司为本次借款事宜与国开行山西分行签署《质押合同》,以其榆社至和顺高速公路榆社至左权段、左权至和顺段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权及其项下收益提供质押担保。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借款人情况


    (一)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洪洞县赵城镇

    法定代表人:武艺

    注册资本:146731.0196 万元

    经营范围:高等级公路、桥梁、隧道基础设施的养护、咨询服务及批准的收费;公路养护工程;救援、清障;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室内外装饰装修;建筑材料的销售;公路信息网络服务;汽车清洗;以自有资金对高等级公路、桥梁、隧道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以自有资金对港口、公路、水路运输项目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山西榆和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清控创新基地 B
座 10层 06室

    法定代表人:穆霄峰

    注册资本:13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公路管理与养护;路基路面养护作业;食品生产;食品销售;燃气汽车加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公司及榆和公司拟就前述借款事项与国开行山西分行签署借款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榆社至和顺高速公路左权至和顺段项目中长期贷款

    借款人 1: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人 2:山西榆和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贷款人: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

    贷款金额:人民币 227,540 万元

    贷款用途:用于榆社至和顺高速公路左权至和顺段项目

    贷款利率:基准利率+利差,其中:基准利率为合同生效日前一个营业日所适用的 LPR5Y报价,利差为-110BP。

    贷款期限:21年,贷款期限从本合同约定的第一笔贷款的提款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最后一笔贷款的还本日止。

    还款来源:榆和公司车辆通行费收入

    担保方式:由出质人山西榆和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其依法可以出质的榆社至和顺高速公路榆社至左权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权及其项下收益、榆社至和顺高速公路左权至和顺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权及其项下收益提供质押担保。

    (二)榆社至和顺高速公路榆社至左权段项目中长期贷款

    借款人 1: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人 2:山西榆和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贷款人: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


    贷款金额:人民币 159,450 万元

    贷款用途:用于榆社至和顺高速公路榆社至左权段项目

    贷款利率:基准利率+利差。其中:基准利率为合同生效日前一个营业日所适用的 LPR5Y报价,利差为-120BP。

    贷款期限:13年,贷款期限从本合同约定的第一笔贷款的提款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最后一笔贷款的还本日止。

    还款来源:榆和公司车辆通行费收入

    担保方式:由出质人山西榆和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其依法可以出质的榆社至和顺高速公路榆社至左权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权及其项下收益、榆社至和顺高速公路左权至和顺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权及其项下收益提供质押担保。

    三、 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向银行申请借款事项,是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所需,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有助于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相应的审核意见。
    本次借款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国家开发银行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

3.国家开发银行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3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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