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25-49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有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的表决权,公司现有总股本1,158,443,576股,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0,030,000股,故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148,413,576股。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祝方猛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8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月 8 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8 日 09:15 至 15:00 的任意
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6、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98 人,代表股份 740,039,53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4.44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592,358,883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1.58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89 人,代表股份 147,680,6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2.859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89 人,代表股份 147,680,652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5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89 人,代表股份 147,680,65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2.8595%。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8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9,732,3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5%;反对 26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9%;弃权 4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373,4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20%;反对 26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798%;弃权 4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2%。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机构设置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9,709,0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3%;反对 27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3%;弃权 5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350,1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62%;反对 27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869%;弃权 5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3,810,4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557%;反对 26,173,4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68%;弃权 5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1,451,6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2393%;反对 26,173,4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7.7230%;弃权 5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3,809,1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555%;反对 26,174,4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69%;弃权 5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1,450,3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2385%;反对 26,174,4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7.7237%;弃权 5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3,799,6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543%;反对 26,191,7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92%;弃权 4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1,440,8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2320%;反对 26,191,7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7.7354%;弃权 4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9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6%。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3,817,9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567%;反对 26,167,2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59%;弃权 5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1,459,1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2444%;反对 26,167,2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7.7188%;弃权 5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8%。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3,789,3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529%;反对 26,198,6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02%;弃权 5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1,430,5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2251%;反对 26,198,6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7.7401%;弃权 5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9%。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3,784,2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522%;反对 26,209,6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17%;弃权 4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1,425,4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2216%;反对 26,209,6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7.7475%;弃权 4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9%。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3,775,1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510%;反对 26,174,3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69%;弃权 9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1,416,3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2154%;反对 26,174,3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7.7236%;弃权 9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9%。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3,776,0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511%;反对 26,184,1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82%;弃权 7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