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5 证券简称:罗牛山 公告编号:2025-037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
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
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相关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制订本章程。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前身系 1987 年 12 月 第二条 公司前身系 1987 年 12 月
2 19 日成立的海口市农工贸企业总公司。 19 日成立的海口市农工贸企业总公司。
公司以海口市农工贸企业总公司股份制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改造并定向募集法人股的方式募集设立 以海口市农工贸企业总公司股份制改
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海南省市场监 造并定向募集法人股的方式募集设立
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 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海南省市场监
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000284089747P。 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000284089747P。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
人。 人的产生或更换应当经董事会全体董
3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事过半数决议通过。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
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
新的法定代表人。 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
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
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
4 新增条款 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
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
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
5 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 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务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
6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 的形式。公司发行的股份为普通股。普
形式。 通股是指公司所发行的《公司法》一般
规定的普通种类的股份。
7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 删除条款
为普通股。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遵循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 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
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8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
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 行条件和价格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 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
价额。 额。
9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
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人民币标明面值。
10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在中国证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中存管。 公司集中存管。
第二十条 公司发起人为海口市
第二十条 公司发起人为海口市国 国营罗牛山农场、海南兴华农业财务公
11 营罗牛山农场、海南兴华农业财务公司、 司、海口天星实业公司、海南省国营桂
海口天星实业公司、海南省国营桂林洋 林洋农场。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
农场。 为 100,000,000 股、面额股的每股金额
为 1 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
12 1,151,513,578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数为 1,151,513,578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
普通股 1,151,513,578 股,其他种类股 0 为:普通股 1,151,513,578 股,其他类别
股。 股 0 股。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
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
垫资、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 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
(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 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13 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
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 董事会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
助。 作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
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
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
股本总额的 10%。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
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 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
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 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
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 股东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
式增加资本: 资本:
14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 ……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
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会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五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第二十五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司的股份。但是,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
……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15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购其股份;
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