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 京蓝 公告编号:2026-016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破产专户”)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7,044,575 股,约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41.99%,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0%。
2、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是破产专户中债权人尚未领受的股份,系被拍卖股东因其自身债务问题所致,公司与被拍卖股东在资产、财务、业务、人员等方面均保持独立。破产专户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经公开途径查询确认本次司法拍卖竞买人为王梓旭、赖岳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知竞买人之间关系,以及是否为一致行动人和后续安排。本次拍卖事项尚涉及缴纳竞拍余款、法院裁定、股权过户登记等环节,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并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破产专户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7,044,575股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auction.jd.com/sifa.html)上进行了公开拍卖。现将本次司法拍卖的竞价结果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拍 占公司 是否为限
股东名 股东或第一 卖股份 占其所持 总股本 售股及限 起始日 到期日 拍卖人 原
称 大股东及其 数量 股份比例 比例 售类型 因
一致行动人 (股)
京蓝科
技股份 2026 年
有限公 2026 年 2 月 4 北京市 司
司破产 否 67,044, 41.99% 2.30% 否 2 月 3 日10时 第一中 法
企业财 575 日10时 (延时 级人民 拍
产处置 的除 法院 卖
专用账 外)
户
二、本次股份拍卖竞价结果
根据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 2026 年 2 月 4 日发布的《成交确认书》,本次
司法拍卖竞价结果如下:
序号 竞买人 竞买号码 成交股数(股) 成交金额(元)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1 王梓旭 235547061 49,243,784 104,677,168 1.69%
2 赖岳宽 235542199 17,800,791 39,028,997 0.61%
合计 67,044,575 143,706,165 2.30%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破产专户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59,670,291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47%,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 100.00%。如本
次司法拍卖的股份最终完成过户,则破产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减少至
92,625,716 股,持股比例将降低至约 3.18%。
3、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发布的《竞买
公告》和《竞买须知》等有关规定,买受人应于 2026 年 2 月 24 日 16 时前将拍
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在成功支付全款后
按照法院通知的时间地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及时办理
相应过户手续。因此本次拍卖事项尚涉及缴纳竞拍余款、法院裁定、股权过户登
记等环节,因此存在不确定性。
4、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
5、公司未知竞买人之间关系,以及是否为一致行动人和后续安排。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发布的《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