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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京蓝: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6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 京蓝      公告编号:2025-030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3 日以微信电子文件的方式发出。

  2.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3.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出席董
事 7 名。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黎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4、2025-025)。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司 2024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八)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七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9)。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