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0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 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披露了《关
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5-055】。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模塑集团”)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9,180,15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0%)。
2025 年 11 月 5 日至 2025 年 11 月 6 日期间,模塑集团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 9,180,1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本次权益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模塑集团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及权益变动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 2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11 月 5 日至 2025 年 11 月 6 日
模塑集团因自身资金安排,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至 2025 年 11 月 6 日
权益变动过程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9,180,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
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股票简称 模塑科技 股票代码 000700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918.01 1.00
合 计 918.01 1.0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4,714.5082 37.81 33,796.4982 36.8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4,714.5082 37.81 33,796.4982 36.8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根据模塑集团出具的《减持计划》,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 告》【2025-055】。模塑集团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
向、计划 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
司股份不超过 9,180,15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0%)。
本次权益变动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
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 是□ 否√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 是□ 否√
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若上表部分合计比例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一致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 减持 减持股 减持比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期间 均价 数(万 例
股) (%)
江阴模塑 集中竞价交易 2025.11.05-2025.11.06 10.15 918.01 1.00
集团有限
公司 合 计 10.15 918.01 1.0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江阴模 合计持有股份 34,714.5082 37.81 33,796.4982 36.81
塑集团 其中: 34,714.5082 37.81 33,796.4982 36.81
有限公 无限售条件股份
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模塑集团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公司股份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