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4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2024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公司 2024 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16,955,001.42 元,加上上年年末未分配利润-126,010,215.74 元,提取法定
盈余公积 0 元,减本年已分配的利润 0 元,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42,965,217.16 元;
以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口径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利润-28,134,163.84 元,加上上年年末未分配利润-127,364,084.71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0 元,减本年已分配的利润 0 元,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55,498,248.55 元。公司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此预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及原因如下: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8,134,163.84 -18,109,027.64 -102,438,874.49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55,498,248.55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42,965,217.16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49,560,688.66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0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 9.8.1 条第
否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截至 2024 年末,公司合并报表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55,498,248.55 元,母公司报表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42,965,217.16 元,公司合并报表报告期末及母公司报表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值,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
五、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原因
公司结合上述情况及指标,并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不涉及该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