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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新能源: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4

宝新能源: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8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9 月 18 日分别以专人、微信、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送达
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厅以现场和网络相
结合的形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

  4、会议由董事长邹锦开先生主持召开,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全体董事以签字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 3、4 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可行性研
究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 3、4 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可行性研究报告》)

  公司委托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单位,以下简称“广东院”)编制的《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 3、4 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出具咨能源【2022】1228 号审查意见并修改定稿。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商业保密条款的规定,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 3、4 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项目建设单位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依据广东院编制的报告编制了《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 3、4 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可
行性研究报告(简版)》,供公司投资决策使用。公司将据此开展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 3、4 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的建设工作。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投资建设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 3、4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
项目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 2022-029 号公告《关于投资建设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3、4 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有关规定,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决议事项签署必要的合同、文件及办理相关事宜。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为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 3、4 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项
目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 2022-030 号公告《关于为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 3、4 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项目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有关规定,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管理层、被担保对象与金融机构在授权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协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办理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开展梅县荷树园电厂 7、8 号机组扩建工程及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
5-8 号机组扩建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安全新战略,推动老区苏区振兴发展,做大做强做优公司能源电力核心主业,提高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在梅州市梅县区丙村镇投资建设梅县荷树园电厂 7、8 号 2×1000MW 资源综合利
用发电机组扩建工程,拟在汕尾市陆丰湖东镇投资建设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 5-8号机组扩建工程(4×1000MW)。

  上述项目均属现有厂址扩建项目,公司将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论证工作,落实项目核准所需支持性文件及建设条件,待条件具备后按程序申报项目核准。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 2022-031 号公告《关于补选
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 2022-032
号公告《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经董事长提议,公司拟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星期一)召开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提请审议的议案如下:

  1、《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 3、4 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可行性研究报告》;

  2、关于投资建设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 3、4 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项目的议案;

  3、关于为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 3、4 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项目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4、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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