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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5-005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公司应到会董
事 6 人,实际到会董事 6 人,参与表决董事 6 人,其中董事吴斯远先生、李长旭
先生,独立董事陆先忠先生、张磊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廖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详细内容。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
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视觉中国:2024 年年度报告》及《视觉中国: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视觉中国: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按中国会计准则,经审计,2024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119,146,641.40 元,累计期末未分配利润 1,858,757,902.13 元;2024 年度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 12,672,680.30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267,268.03 元,加上年初未
分配利润 97,219,130.27 元,减去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现金红利 14,691,151.36
元,减去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现金红利 5,596,629.09 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 88,336,762.10 元。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700,577,436 股扣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本期按照每 10 股派现金 0.13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实施利润分配,共计分配利
润 9,094,522.27 元,加上 2024 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 5,596,629.09 元(含税),
公司 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4,691,151.36 元(含税),占公司 2024 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2.33%。除此之外,不再进行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视觉中国: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视觉中国: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裁所作的《2024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认为 2024 年度
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充分地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视觉中国:2024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视觉中国: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视觉中国:2024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独立董事陆先忠、张磊回避
了表决。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视觉中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5 年度,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 3亿元(含等值外币),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等值 1亿人民币,期限自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无差异。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设定的公司层面考核标准及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指标均已达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
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2023 年 12 月 22 日)满
24 个月,公司将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前,披露锁定期届满相关提示性公告。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5 年年内进行利
润分配的议案》

  为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5年年内利润分配相关事宜。在公司 2025 年能够持续盈利、满足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进行 2025 年年内现金分红。后续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及 2025 年年内净利润水平制定具体的分红方案,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0%,上述具体现金分红方案届时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制定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议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将由董事会通过公告方式另行发布。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