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8 证券简称:襄阳轴承 公告编号:2026-001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免于发出要约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襄阳轴承”)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收到控股股东三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环集团”)的通知,
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发生变动暨公
司实际控制人恢复为湖北省国资委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湖北省国资委”)出
具《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划转三环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的通知》,将其持有的三
环集团 64.599%股权无偿划转至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产
业集团”)、4.14%股权无偿划转至湖北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铁路
集团”)、1.24%股权无偿划转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
谷联交所”)。本次无偿划转前,三环集团持有公司 27.94%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
东,湖北省国资委通过三环集团和襄阳轴承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襄
轴集团”)合计控制公司 45.03%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长江产业集团未直
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襄轴集团间接控制公司 17.09%的股份。公司股权控制结
构如下:
湖北省国资委
100%
长江产业集团
100%
69.979%
长江汽车
95%
29.991%
三环集团 襄轴集团
27.94% 17.09%
襄阳轴承
本次无偿划转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三环集团,长江产业集团成为三环集团
控股股东,通过控制三环集团和襄轴集团合计控制公司 45.03%的股份。湖北省国
资委持有长江产业集团 100%股份,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股权控制结构如
下: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
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一)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
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
行股份的比例超过 30%”。
因此,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
项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二、其他事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规的规定,长江产业集团结合
本次收购的实际进展情况编制了收购报告书摘要及收购报告书,并聘请律师事务
所就本次免于发出要约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已就本次免除发出要约事项发表整
体结论性意见。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的《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摘要》《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长
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无偿划转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
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