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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天海龙: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25-006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发送给公司各位董事。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季
长彬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
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合并财务状况,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及合并经营成果和合并现金流量。

  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
酬(津贴)金额的议案》;

  经公司考核,拟确定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的薪酬(津贴)税前总额为 248.37 万元。

  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部门培训,不断提高合规意识和履职水平;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方面应有的作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5、《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公司主要风险均得到了有效控制;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6、《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 年,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7、《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该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内控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及内控情况。现根据相关规定,拟继续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一年,请审议。

  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8、《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公司 2024 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3,880,743.19 元;截至2024 年 12 月31日,
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269,184,100.16 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606,624,625.71 元。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9、《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满足企业基本建设、技术开发等的资金需求,加强财务风险的控制,2025 年度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银行授信累计最高额度为 50,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使用前述银行授信额度可用于办理银行授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承兑汇票、发行商业本票、汇票贴现、信用证、保函及其他形式的贸易融资等银行业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银行授信累计最高额度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该累计最高额度内发生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产抵质押贷款、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无需提供反担保)贷款,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在累计最高额度 50,000 万元人民币基础上增加新的银行授信额度,需另行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0、《关于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复核,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与财务报表保持了一致。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11、《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出具了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12、《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建立健全舆情处置机制,进一步提升舆情应对能力,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1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14、《关于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为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治理风险,促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

  董监高责任险保费总额不超过 50 万元/年,赔偿限额不超过 5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5、《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此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的需提交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