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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度股份:关于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24

智度股份:关于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6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材料。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3 日、2020 年 5 月 29 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
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8 日、2020 年 6 月 24 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20 年 8 月 2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
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2241)。

  2020 年 8 月 31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
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241 号)。

  2020 年 9 月 2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回复》。

  2020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改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2020 年 10 月 21 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智度股
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

  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请做好智度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2020 年 11 月 9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书面核准文件。

  二、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原因

  自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公告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
层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但是由于内外部客观环境发生变化,公司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发展规划等多方因素,经与各方充分沟通,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材料。

  三、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审议程序

  2020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该次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期限为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1 年 5 月 29 日。

  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有效期延
长至 2022 年 5 月 29 日。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材料。根据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无需再行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四、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终止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
文件,是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发展规划等多方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终止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是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发展规划等多方因素并与各方充分沟通作出的决策,相关决策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材料。

  五、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材料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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