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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57 深市 中钨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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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告日期:2023-04-28

中钨高新: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3-13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公
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4,112.60 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917.83 万元,扣除对股东的分配 13,981.85 万元,加上母公司期
初未分配利润-30,967.92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
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55.00 万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 34.43亿元。

    结合公司 2022 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综合考虑公司股本结构、
发展规划及股东回报等,在符合相关规定、利润分配原则以及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拟以 2022 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 3 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若
在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减资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转增股本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此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与公司目前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预期相匹配,具备合法合规性。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同意公司本次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实施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实施结果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状况和资本公积金余额情况,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历史分红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下做出的,能够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合理的回报广大投资者,
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此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未来的发展预期相匹配,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同意此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十届九次董事会相关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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