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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科: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ST金科: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简称:*ST 金科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4-042 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科股份”)股票(证
券代码:000656)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4 月 25 日、4 月 26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
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我核查并书面函询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控股”)及实际控制人黄红云,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且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认为通过重整及预重整能够有效避免公司债务风险及经营风险的进一步恶化,实现重整战略投资者引进,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帮助公司尽快恢复盈利能力,重回可持续发展的轨道,有利于维护广大职工、债权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故公司拟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积极通过重整程序依法化解公司债务、经营危机以及证券合规问题,引入重整投资人注入流动性以使公司重获新生。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及 8 月 18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正式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五中
院”)递交了重整申请相关资料,五中院审查后接收公司重整申请材料(案号:
(2024)渝 05 破申 129 号),并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组织召开听证会,参加听
证会的大部分债权人表示支持公司重整,在其完成向最高人民法院及中国证监会
的层报批复后,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收到五中院送达的(2024)渝 05 破申
129 号《民事裁定书》,五中院正式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重整申请被裁定受理后,将继续扎实推进重整引战工作,系统化解决公司债务风险,加快实
现公司良性循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
相关公告。

  (三)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收到重庆端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端恒建筑”)发来的《告知函》。端恒建筑认为公司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作为上市公司,金科股份仍有一定的重整价值,故向重庆市
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相关公告。

  五中院已正式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公司债权人端恒建筑是否向五中院申请撤回对公司重整材料的通知。

  (四)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金科控股下属控股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科易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恒昇大业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
的股权,并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交易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涉及本次交易的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尚在进行中。

  (五)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截至 2023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 480,000 万元–780,00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 360,000 万元–660,000 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亏损 0.91 元/股–1.47 元/股。上述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

的情形。公司将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及 2024 年第一季度报
告。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公司控股股东金科控股根据其股份增持计划,指定增持主体重庆财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聚投资”,系金科控股的控股子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4 月 25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00 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0187%,成交金额合计 1,110,0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日  期        交易股数  占总股本的  交易金额    交易均价
                            (股)      比例      (元)

 1    2024 年 4 月 24 日    500,000    0.0094%    570,000    1.14 元/股

 2    2024 年 4 月 25 日    500,000    0.0094%    540,000    1.08 元/股

        合 计          1,000,000    0.0187%    1,110,000      -

  注:上表合计数与各列汇总数存在差异系取数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财聚投资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4,980,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678%,成交金额合计 23,377,989 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红云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目前,除前述信息及公司已公告的信息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金科控股及实际控制人黄红云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后续公司将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义务。

    四、相关说明与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五中院已正式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如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扭转公司经营颓势,恢复持续盈
利能力;如重整失败,公司存在被清算的风险。如公司被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7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3、《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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