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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52 深市 泰达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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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股份: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6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45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 9:15~15:00 的
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报告厅(天津市滨海新区第
二大街 62 号 MSD-B1 座 15 层 1503)。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周志远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47 人,代表股份 497,968,6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7475%。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486,659,1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810%。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246 人,代表股份 11,309,557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65%。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496,227,9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04%;反对 1,17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7%;弃权 561,9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8%。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496,228,0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05%;反对 1,14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8%;弃权 591,2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87%。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496,219,0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86%;反对 1,185,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1%;弃权 563,9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3%。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496,198,2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45%;反对 1,16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6%;弃权 602,4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6,546,8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45%;反对 1,22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3%;弃权 195,3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887,7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4285%;反对 1,22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8439%;弃权 195,3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276%。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2024 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496,227,0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03%;反对 1,06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6%;弃权 672,8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51%。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关于审批 2025 年度生态环保产业项目投标额度暨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4,418,3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70%;反对 3,170,9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68%;弃权 379,3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2%。

  本议案获得通过。

  此外,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作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魏栋梁、成添翼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