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5-020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1.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 2024 年实现净利润26,866,704,028.74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71,086,199,251.37 元,加上其他综合收
益结转留存收益 228,453,262.83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2,929,994.98 元,扣除 2024
年 度 内 实 际 派 发 的 现 金 股 利 13,142,225,877.48 元 , 报 告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85,006,200,670.48 元。
公司结合经营情况、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 5,585,138,741 股(总股本 5,601,405,741 股扣除公
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 16,267,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1,170,277,48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2.2024年现金分红情况
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6,755,416,223.00元,其中(1)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拟派发现金红利5,585,138,741元(含税);(2)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红利11,170,277,482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2.06%。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6,755,416,223.00 13,142,225,877.48 11,227,683,226
回购注销总额(元) 1,240,340,490.12 - 13,933,072,563.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2,184,570,372.28 29,017,387,604.18 24,506,623,782.4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31,447,496,201.09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85,006,200,670.48
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41,125,325,326.48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15,173,413,053.42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28,569,527,252.9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56,298,738,379.9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否
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四、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并综合考虑公司股
东利益,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修订稿)》
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具备合法
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