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ST 万方 公告编号:2026-004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湖北新瑞光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68.88%股权
的进展暨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25 年 5 月 28 日,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自然人杨锐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的湖北新瑞光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瑞光”)68.88%股权以人民币 76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杨锐。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新瑞光的股权,新瑞光的财务报表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述交易,交易对手方杨锐已按《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向公司支付了首笔股权转让款 380 万元,并办理完成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 、 2025 年 6 月 2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2025-043)。
二、交易进展
(一)进展情况
2026 年 1 月 12 日,公司与杨锐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拟将
《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剩余股权转让款 380 万元的支付完毕日期由 2025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二)《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杨锐
丙方:湖北新瑞光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鉴于:
1、协议各方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 “原
协议”),约定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持有的丙方 68.8799%的股权,乙方同意以现
金方式购买,分期支付。
2、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尚有 380 万元股权转让款未支付。
经各方协商一致,拟就原协议修改补充约定如下:
第一条 乙方已在本协议签订后 5 日内向甲方支付了转让对价的 50%即 380
万元,并完成了股权工商变更等事宜;剩余价款应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完
毕。
第二条 本协议与原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对原协议未做修改的部分仍以原协议约定为准。
第三条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正本一式叁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备案文件
《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