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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38 深市 万方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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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万方:关于大股东北京万方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11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ST万方        公告编号:2025-063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北京万方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到《执行裁定书》
                        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25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大股东万方源收到《执行裁定书》((2025)吉
01 执 119 号之五),因万方源所持公司股票 90,860,000 股两次拍卖均已流拍,
九台农商行向长春中院申请以万方源所持公司股票 90,860,000 股第二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收财产抵偿债务。

  2、鉴于,万方源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和 2021 年 8 月 31 日与惠德实业
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协议,万方源将持有的公司股份 80,444,000 股(公司总股本为 311,386,551 股,占总股本的25.83%)对应的表决权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全部委托惠德实业行使,委托期限为协议生效之日起五年。就此,惠德实业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白山市江源区财政局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若万方源失去公司大股东的身份,相应地,上述表决权委托将由于万方源失权而自动失效,因此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或无实际控制人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标的股票拍卖情况概述

  2025 年 9 月 3 日,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询获悉: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长春中院”)于 2025 年 9 月 2 日 10 时起至 2025 年 9 月 3 日 10 时止在淘宝网
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公司大股东北京万方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方源”)所持公司股票 90,860,000 股的第一次拍卖,因无人竞价,均已流拍。

  2025 年 9 月 23 日,公司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询获悉:长春中院
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 10 时起至 2025 年 9 月 23 日 10 时止对公司大股东万方源所
持公司股票 90,860,000 股进行第二次拍卖,因无人竞价,均已流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4 日、2025 年 9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6、2025-059)。

  二、《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

  2025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大股东万方源收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以下简称“《执行裁定书》”)((2025)吉 01 执 119 号之五),因万方源所持公司股票 9,086 万股两次拍卖均已流拍,九台农商行向长春中院申请以第二次拍卖保留价接收财产抵偿债务, 长春中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规定,裁定如下:

  (一)将被执行人北京万方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90,860,000 股股票,交付申请执行人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抵偿债务。上述财产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时转移。

  (二)申请执行人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三、风险提示

  1、鉴于,万方源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和 2021 年 8 月 31 日与白山市惠
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惠德实业”)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协议,万方源将持有的公司股份 80,444,000股(公司总股本为 311,386,5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83%)对应的表决权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全部委托惠德实业行使,委托期限为协议生效之日起五年。就此,惠德实业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白山市江源区财政局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若万方源失去公司大股东的身份,相应地,上述表决权委托将由于万方源失权而自动失效,因此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或无实际控制人的风险。公司董事会已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做了充分的风险揭示。


  2、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并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规定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正常。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一如既往地做好本职工作,全力维护好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有序推进,最大程度降低外部因素对公司运营带来的潜在干扰。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日